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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1 14:34:2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田星律师、张修毅律师代理的北京朝阳保管合同纠纷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向原告(委托人)返还钱款25.9万元及金项链一条。
胡志毅(委托人)将金项链、现金等财物交给妹妹胡芳代为保管,后来他索要时胡芳却拒不归还。冠领律师代理胡志毅起诉维权后,2023年8月,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北京朝阳保管合同纠纷案胜诉。法院判决胡芳限期向胡志毅返还钱款25.9万元及金项链一条。
2009年8月,胡志毅与前妻离婚,因女儿被前妻带走而一蹶不振,整日酗酒乱花钱。妹妹胡芳表示愿意代为保管胡志毅的收入及个人存款,以防被挥霍一空,并承诺他有需要时随时可以归还。
此后数年,胡志毅陆续通过银行转账共计40万元,将自己的钱款交给胡芳保管,同时交给她一条前妻留下的金项链。
2016年5月,胡志毅因再婚需要装修房屋,向胡芳索要个人款项,但被拒绝。2018年,胡志毅因病住院,再次向她索要款项用于治疗,胡芳仍拒不归还。此后经过多次家里兄弟姐妹和邻居街道的调解,胡芳才归还了10万元,并垫付了4.1万元作为胡志毅女儿的学费,此后再不归还任何款项。
胡志毅向妹妹索要剩余款项多年未果,对兄妹感情逐渐失望,于是他在2023年初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合同纠纷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的田星律师、张修毅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针对保管事实,指导胡志毅收集了银行业务回单、转账记录、金项链照片等证据,随后代理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胡芳返还钱款及物品。
在诉讼过程中,胡芳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委托保管关系,胡志毅向她转账是委托她做理财,而金项链是胡志毅赠与的,不同意返还。
对此,冠领律师反驳称:
第一,胡芳主张双方就钱款成立托管理财关系、就金项链成立赠与关系,均无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胡志毅其个人所有的钱款及物品交予胡芳,现要求返还,应予返还。
第二,双方均认可胡志毅曾向胡芳转账40万元,扣除已归还和垫付的费用,胡芳应返还剩余的25.9万元。此外,胡芳返还金项链的款式应以胡志毅出示的照片为准,如果不能返还上述项链,则应折价赔偿。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胡芳限期向胡志毅返还钱款25.9万元及金项链一条。
冠领律师通过严谨的论证,帮助胡志毅要回了多年前委托给妹妹保管的财物,使其财产权益从时刻可能面临损失的风险状态复归安宁,保障了他的后续生活。(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