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8789-888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胜诉案例

TEAM

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涉嫌强奸罪案力争不起诉结果

2023-11-27 14:46:0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因为渴望感情,男子在网上与陌生异性约定线下见面开房,发生性关系后,男子被指控涉嫌强奸。近日,这起发生在广东深圳的涉嫌强奸罪案,经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辩护,以理驭法,成功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爱情4.png

  丁超在某网络交友平台认识了小曼,加了微信。聊天时,丁超问小曼是不是高三学生,小曼说自己不是高三学生,问她哪一年出生的,她不肯告诉,说自己在外面流浪了一个多月,让丁超养她。

  丁超单身,面对主动的陌生女性,无法抑制冲动,答应了下来。双方先是约在某连锁酒店见面,因小曼没有出示身份证,酒店大堂经理说小曼是未成年人,不让她上楼,他们就换到一间民宿内。二人交谈过程中,小曼告诉丁超,自己已经跟20多个男性有过性关系,手机上都有记录,还把手机给丁超看。夜晚滋生暧昧,丁超一时情绪上头,二人发生了性关系。

  第二天,丁超把小曼带到住所安顿住下,自己出去打麻将。小曼给他发微信,久未得到回复,生气拉黑了他的微信并且报警求助。丁超晚上回来发现小曼不在家,加回微信后,给她发定位让她回来,没想到等来了警察。原来,小曼的身份证显示她生于2009年,目前未满14岁,属于法律上的幼女,警方以强奸罪立案侦查,检察院批准逮捕。

  听到小曼不满14岁,丁超吓坏了。得知哥哥被抓,丁超的弟弟心急如焚,连忙求助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指派了经验丰富的何建安律师为丁超辩护。

  丁超在看守所内听其他人说,他的行为构成强奸罪板上钉钉,只能认罪认罚求得从轻处理。所以在与律师沟通时,认罪认罚心切,一再表示自己真心悔过,愿意接受法律的一切惩罚。“我真的不知道她那么小,我如果提前得知,根本不可能动心思约她出来开房。”丁超后悔地说。

  律师安抚丁超的情绪,详细了解案情。看过二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后,律师认为小曼给人的感觉十分成熟,言谈间根本不像14岁的幼女。如果小曼不止14岁,加上她向警方表示是自愿跟丁超发生性关系,律师建议本案在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做无罪辩护。

  律师调取到警方委托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中心出具的两份《鉴定书》。

  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书》确认小曼不是父母的亲生孩子,她的父亲在询问笔录中称,小曼是抱养的,没有出生证明,没有收养手续,连户口都是自己过世的妹妹帮忙办的。

  鉴于小曼系抱养、没有出生证明,为核实其年龄,法医鉴定中心出具《骨龄鉴定书》,确认小曼2023年5月13日摄片时的骨龄为16.5±1.0周岁,已满14周岁。

  有了客观证明小曼年龄的证据,律师持续收集丁超主观不知小曼年龄的证据。律师调取公安机关对小曼的几次询问笔录看,小曼的言语具有逻辑性,谈吐方式较为成熟,与丁超在一起时有意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亦强调自己是自愿与丁超发生性关系。丁超仅有可能知道其为未成年人,但绝无法判断其是幼女,而本案亦没有证据能够证实丁超知道或者可能知道小曼未满14岁。

  律师整理上述证据,以强奸罪的构成要件为根本,向检察院递交了不起诉法律意见书:

  一、小曼已年满14周岁,其自愿与丁超发生性关系,丁超的行为不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

  二、即使小曼属于不满14周岁的幼女,本案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丁超明知小曼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恳请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十分重视律师提交的意见书,将本案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丁超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不起诉丁超。

  听到这个结果,丁超起先不敢相信,自己已经认命,没想到冠领律师以理驭法,成功以无罪辩护了结此案,还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足见冠领律师敏锐的法律意识和深厚的办案能力。(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1701067390288677.png

1701067396322567.png


  撰稿人:陈娅

  审核主编:董振杰



上一篇:冠领律师上海浦东排除妨害纠纷案上诉获胜 下一篇: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东城涉嫌妨害公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