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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0 15:25: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他们为社会付出了一生,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照顾。只有每个老年人都能够享有应有的养老待遇,才能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社会目标。北京西城的孙兆兵先生辛勤工作了一辈子,退休后却没能享受应有的退休待遇,冠领律师成功为其解决了难题。
孙兆兵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1980年高中毕业之后以临时工的身份进入北京某铜管厂工作,3年后转到某口腔医院做了三年临时工。经熟人介绍,1986年,24岁的孙兆兵入职鑫华医院从事后勤洗衣房从事服装设计及裁剪工作,工作期间先后被调到木工室、后勤热力站工作,2011年鑫华医院将后勤工作外包给物业公司后,孙兆兵又被调到了保卫处,这一干就干到了60周岁。
由于鑫华医院在孙兆兵入职时没有办理正式招工手续,所以当时招聘的人员均属于临时工性质,未签订劳动合同。直至2001年国家要求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时,鑫华医院才安排其下属三产单位,即欣疗公司与孙兆兵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孙兆兵还是在鑫华医院工作。故2002年之前,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鑫华医院并未给员工缴纳社保。
2022年孙兆兵退休时发现,由于单位先前未缴纳社保,导致他的工龄减少了16年,严重影响了应得的退休待遇。孙兆兵找到医院相关负责人,要求医院补缴社保,可医院却翻脸不认人,拒不承认2002年之前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无法确定,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无法补缴社保。孙兆文于2022年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但仲裁委作出的仲裁书却认定孙兆兵未能就1986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与鑫华医院存在劳动关系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裁决驳回了孙兆兵的仲裁请求。
忙活了一辈子,却连用自己劳动成果换取的合法权益都享受不了。无奈之下,孙兆兵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希望能给予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讨,决定指派孙广圆律师代理此案。
本案难点在于入职时间怎么确定,因为80年代的工资都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对此,冠领律师前前后后做了许多努力,并且多次积极与法院沟通,交换案件材料、推进案件工作,更是围绕诉讼请求搜集整理了大量有力的证据:
1、2016年孙兆文曾赴藏自驾游,应派出所要求,单位开具过《证明》,证明其入职时间是1986年,但是原件在当地派出所。冠领律师决定亲自调查,但因时隔久远,派出所原件最后并未找到,只有复印件可以证明。
2、之后,冠领律师到当地街道办调取原始的人事档案,想通过档案转入情况和转出时间,证明入职时间和劳动关系。可惜的是依然未查到。
3、提交孙兆兵的医疗保险手册、工牌、就餐证及工作证。证明自1986年入职以来孙兆兵一直作为员工接受鑫华医院的管理和领导。
4、同事作证。冠领律师找到3名证人,均为鑫华医院的老员工,都表示于1986年与孙兆兵一起工作过。
5、提交鑫华医院人事的录音,通过录音证明鑫华医院认可孙兆兵入职时间。
6、提供独生子女证明,显示孙兆兵在27岁时取得了加盖有鑫华医院公章的证件,由此推断孙兆兵至迟于1989年与鑫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
7、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及参保人员缴费信息,证明2001年8月份前鑫华医院和其相关的附属单位未给孙兆兵缴纳社会保险。
法院审查案件后认为,虽然鑫华医院不承认与孙兆兵在上述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但根据孙兆兵出示的相关证据材料记载,以及欣疗公司工商登记的出资、成立信息,并结合证人证言的内容,可以判定孙兆兵确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便开始在鑫华医院工作,据此对张兆兵提出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孙兆兵与鑫华医院于1986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就意味着孙兆兵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取得相应的退休待遇。判决结果与内心期望一致,庭审后孙兆兵向冠领律师表达了感激之情,冠领律师也祝福其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
目前,鑫华医院因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案件并未最终结束。基于对案件负责到底的态度,冠领律师二审将继续代理孙兆兵,以求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冠领诚邀您持续关注案件情况。(本文除冠领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以慈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