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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徐汇共有物分割纠纷案胜诉

2023-09-18 15:47:3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刘稷森律师代理的上海徐汇共有物分割纠纷案,经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案涉房屋由原告、被告一、被告二和被告三(其中被告二、三为委托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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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3月,由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上海徐汇共有物分割纠纷案胜诉。被继承人杜伟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因其前妻、三名子女主张各自应继承的份额方案均不同,而产生纠纷。最终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委托人长子杜石、次女杜佳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得到法院确认。

  杜伟与第一任妻子育有三名子女,分别为长女杜兰、长子杜石、次女杜佳。因照顾老人需要,杜兰与杜伟租住在一处位于上海市徐汇区的公有住房内。

  1993年,杜伟与第二任妻子钱莹结婚。经全家人协商一致同意后,购买了上述房屋产权,登记在杜伟一人名下,钱莹、杜兰作为同住成年人均在《购买公有住房委托书》上签名盖章。

  2013年1月,杜伟与钱莹协议离婚,约定出售该房产,出售款各得50%。杜兰认为她也是该房屋的共有产权人之一,不同意父亲与继母的分割方案。协商无果后,杜兰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杜兰系该房屋的共有产权人之一。因杜兰反对,该房产未成功出售,也一直未予分割。

  2021年7月,杜伟因交通事故意外去世。钱莹旧事重提,希望在办理遗产继承事项时,一并完成共有房产分割,表示该房屋系杜伟、钱莹、杜兰三人共同共有,她应占三分之一。

  杜兰对此表示反对,认为该房屋共有人仅有她和杜伟,并拿出一份杜伟所留的遗嘱,记载:他与杜兰各占房屋二分之一产权,待百年之后,他所占的份额一半由钱莹继承,一半由杜兰、杜石继承。杜兰据此主张她应占有的房产份额比例为八分之五。

  杜兰提出要求后,不仅钱莹表示反对,杜石、杜佳也均无法接受。几方多次沟通协商后,杜兰始终不肯让步,2021年12月,钱莹将姐弟妹三人一并告上法庭,请求依法分割该房屋中属于她所有的部分。

  杜石、杜佳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准备应诉,经人介绍,他们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在家事领域经验丰富的刘稷森律师承办案件。

  冠领律师仔细研究案件后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共有权人的确定及杜伟遗嘱的效力。冠领律师综合分析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遗嘱生效要件等文书材料,形成答辩意见,代理杜石、杜佳出庭应诉。

  冠领律师向法庭发表意见称:

  首先,根据生效的民事判决书认定,该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包括杜伟、钱莹、杜兰,根据等分原则,该房屋由三人按份共有,各享有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其次,杜伟遗嘱中对房产所占比例的认定并非正确的判断,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效果,且杜伟在遗嘱中注明,只有当杜兰向钱莹追索房产份额成功后,才会将相应房产份额给杜兰。而杜兰在拿到遗嘱后,并未向钱莹进行任何权利主张,没有完成相应的条件,不应当发生遗嘱继承的效果,应当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确认。

  最后,根据《民法典》规定,杜石、杜佳均为杜伟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依法继承杜伟所留下的三分之一房产份额。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该房屋由钱莹、杜伟的继承人、杜兰按份共有,其中钱莹、杜兰各享有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杜兰、杜石、杜佳作为继承人共同享有剩余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冠领律师抽丝剥茧、据理力争,帮助委托人争取到了相应的遗产份额,以充分的庭前准备和精彩的庭审表现辩法明理、定纷止争,展现了冠领律师深厚的办案功力。(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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