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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14:40:2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冠领律师代理的北京海淀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迎来胜诉消息,委托人顺利拿回被拖欠多年的50万元借款本金。
2017年12月14日,徐东经人介绍来到某公司了解一份理财产品。该公司介绍称,徐东可以受让债权的方式出借资金,委托公司将出借资金支付给债权转让人,从而完成资金的出借并取得债权权利及享有债权收益。徐东听后,当天便与该公司签订了《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出借金额为50万元,出借期限为一年。
程建业为该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在双方签订合同当日,程建业向徐东出具保证书,承诺若到期未退还50万元,其原意承担所有的刑事及民事责任。
合同订立后,徐东于次日向该公司转账50万元,但该公司从未向他推荐借款人,也拒绝将上述款项返还。该合同到期后,徐东多次向该公司主张债权,但均未果。
2019年10月17日,该公司被准予注销。在徐东的多次催促下,2020年1月18日,程建业与徐东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8年12月14日起至2019年12月14日止。
尽管又签署了一份《借款合同》,但程建业始终未能还款,徐东觉得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于是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杨芳娟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进一步了解情况并仔细查看合同等相关文书材料。经过分析,冠领律师认为继续催促程建业还款作用不大,起诉才是帮助徐东维权最有利的方式,遂代理其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指出:
其一,根据徐东与该公司签订的《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之内容,双方系合同法律关系,且合同第六条约定,当借款人发生违约时,由该公司代为偿还徐东本金及收益等,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且徐东实际交付了50万元,故此时该公司负有向徐东返还50万元款项的法律责任;
其二,因该公司已于2019年10月17日办理了注销手续,而后程建业与徐东签订了《借款合同》,故此时徐东与该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转化为其与程建业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该民间借贷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现程建业未依约偿还借款,属违约,徐东有权要求程建业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
此外,因本案的法律事实发生在《民法典》施行前,冠领律师还指出了本案所应适用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并就以上主张向法庭提供了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程建业限期偿还徐东借款本金50万元。
面对拖欠多年的旧账,冠领律师介入后,果断选择通过诉讼途径帮助委托人维权。面对不常见的合同,冠领律师证明该合同有效性,助委托人成功拿回出借款!(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