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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16:38:1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侄子与姑姑的继女因房屋继承产生争议,诉讼确认产权归属后,房屋却未经产权人同意被多次出租。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北京海淀区的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迎来了胜诉判决。冠领律师以充足的证据,顺利帮委托人收回房屋,获得了委托人的锦旗致谢!
周女士在二婚丈夫去世后,购买了北京海淀区的一套房屋。因周女士一生未曾生育子女,只有两个从不赡养她的继女王雨和王雪,所以周女士与侄子周磊在2015年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约定,只要周磊对周女士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周女士名下的房屋由周磊继承。
同年年底,周女士去世,周磊本应按照协议继承案涉房屋,不料却遭到王雨姐妹俩的阻挠。王雨姐妹认为她们也有继承权,所以三人因此纠纷闹到法院。法院在一审、二审均判决由周磊继承案涉房屋。
王雨姐妹无视两场判决,在2019年以更换门锁的方式抢占案涉房屋,并将房屋出租给李小远。李小远之后又多次将房屋转租出去。两年后,周磊依据判决书办理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但他要求租户返还房屋时却频频遭到拒绝。
为了收回房屋,周磊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委托代理关系。律所委派了张雪萍律师和李辽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梳理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认为此案涉及的房屋占有人众多,首先需要确定被告。律师联系了房屋目前的承租人,他表示他的租期即将届满,李小远承租了该房屋20年,是房屋的实际控制人。律师据此将李小远确认为此案的被告。经过对《遗赠扶养协议》、产权证书等材料的查阅,冠领律师形成了清晰的办案思路,在指导周磊收集好充足的证据后,代其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李小远辩称,他与王雨姐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4000元/月的价格租赁案涉房屋20年,并一次性交付了所有租金。据了解,该房屋由王雨姐妹出资购买,他作为善意第三人,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应在20年期满后腾退房屋。
冠领律师反驳道,首先,案涉房屋最初虽由王雨姐妹出资,但周女士早已将购房款还给她们,有转账记录为证。
其次,判决书已确认案涉房屋由周磊继承,虽然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在2021年才办理,但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所以该房屋的所有权自周女士去世时归属于周磊。可见,王雨姐妹并非产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李小远属于无权处分。
最后,案涉房屋的租金市场价为1.4万元/月,李小远以极低的价格连租20年,不符合常理。且李小远和王雨姐妹之间并无转账记录、银行流水明细,只有一个自述性手写收条,他们有恶意串通侵害周磊权益的嫌疑。
法院经审理,结合双方的证据,最终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李小远限期将案涉房屋腾空并交还给周磊。
如今,周磊已顺利收回房屋,他对此结果非常满意,特意制作了一面写有“大所风范,尽心尽责”的锦旗,向冠领律所和两位冠领律师表达谢意!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