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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13:44:2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张培培律师、魏桂粉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判令三被告限期协助委托人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高艳芳是北京丰台的居民。1958年5月,她与徐胜利登记结婚,二人先后生育三个女儿。
2011年7月,高艳芳与徐胜利共出资3.2万元,购买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套房屋,并将该房屋登记在徐胜利名下。
2022年9月,徐胜利未经高艳芳同意,擅自将该房屋出售给长女与三女,双方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徐胜利将该房屋出售给两个女儿,房屋成交价格为100万元。同日,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两个女儿名下,二人各享有50%份额。
后来,高艳芳偶然得知此事,于是找到丈夫徐胜利与两个女儿询问情况,并提出要求将房屋所有权恢复登记至徐胜利名下。双方经过多次沟通,两个女儿始终不同意这一要求,无奈之下,高艳芳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张培培律师、魏桂粉律师代理此案。
因徐胜利对高艳芳的要求表示支持,冠领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到他进一步了解情况。在与徐胜利的谈话中,冠领律师了解到,买卖合同中虽约定了100万元的售房款,但两个女儿并未支付这一笔款项。经过分析,冠领律师认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胜利擅自卖房的行为侵犯了高艳芳的合法权益,在尝试与两个女儿沟通未果后,冠领律师代理高艳芳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过程中,两个女儿辩称,房屋过户是经过一家人商议的,高艳芳对此知情且表示同意,她们并未侵犯高艳芳的合法权益。
冠领律师指出,该房屋系高艳芳与徐胜利夫妻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取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徐胜利与两个女儿在明知该事实的情况下,仍然通过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以明显不符合市场价的对价将房屋出卖并过户,且两个女儿未实际支付购房款,上述行为显然存在恶意串通的故意,损害了高艳芳的财产权益。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案涉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此外,冠领律师还指出两个女儿未能就“高艳芳知情且同意”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应不予采信。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确认徐胜利与两个女儿签订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判令三人限期协助高艳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过户至徐胜利名下。
本案中,面对拒绝沟通的两个女儿,冠领律师及时提起诉讼,以恶意串通为着力点,准确判断合同效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若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可以及时联系冠领,以早日解决纠纷。(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