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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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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去世遗产分割引争议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3-06-15 14:38:2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冠领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委托人顺利拿到两套房产各八分之一的继承份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一场官司两套房产涉及三代人!近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这起北京丰台遗产继承纠纷案落下帷幕,两位委托人顺利继承了两套房屋各八分之一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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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丰台的刘招娣夫妇生前育有四子,次子、四子各于2003年和2007年去世,两人分别有一子名为许强、许铭。刘招娣2018年留有遗嘱载明,将生前拆迁所得两套房屋留给长子许青和三子许蓝。2022年3月,许青去世,四个月后,刘招娣撒手人寰,案涉房产发生继承。

  许蓝、长子之女许婷及其母亲想要全部继承案涉房屋,许强、许铭对此存有争议,遂求助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指派在继承纠纷领域最有经验的两位律师承办本案。

  接受委托后,冠领律师先向三个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准备调取案涉房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文件,以便了解在拆迁中是否有许强的腾退安置补偿利益。案件办理过程中,许强和许铭接到法院电话,许蓝、许婷及其母亲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诉讼地位转变后,冠领律师及时更换维权策略,积极准备质证意见与答辩状。

  庭审过程中,冠领律师曾尝试调解,但对方给出的金额与案涉房屋正常价格差距甚大。为实现委托人合法利益最大化,冠领律师建议委托人让法院判决。

  法庭上,许婷等三人称:

  刘招娣立下遗嘱,案涉房屋由许青和许蓝继承,且两人对刘招娣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另外两家无权继承案涉房产。

  冠领律师指出: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本案中,许青先于刘招娣去世,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刘招娣未另立遗嘱,该部分份额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许强和许铭均有权继承案涉房屋各八分之一的份额。

  最终,法院的判决与冠领律师诉讼策略预测的一致,许强、许铭对案涉两套房屋各享有八分之一的份额。拿到此判决后,冠领律师将继续代理两人办理共有物分割纠纷案件。(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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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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