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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 13:51:3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白杰源律师代理的河北保定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经由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解除案涉《认购合同》,被告在约定期限内向委托人返还定金11万元。
以免费参观旅游的名义吸引客户,在参观过程中推销房屋,促使客户签下合同,是一些开发商常用的销售手段。在此情况下,开发商占据“主场优势”,客户却糊里糊涂地签约付定金,待发现问题,只剩百口莫辩。
近期,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白杰源律师代理了多起因此导致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帮助多位委托人拿回了定金。下面,通过其中一个案例,来看看对于这种情况,冠领律师是如何解决的。
2023年2月,打算买房的李明明从微信上了解到,智明公司开发的阳光小镇有房产正在出售。看到宣传语中的优越条件,李明明有些心动,因此便同意了该公司销售员的免费参观邀请。在参观过程中,该公司向李明明就房屋配套设施、售后托管包租、以租养贷等事项进行了口头承诺。
销售的诸多承诺着实美好,也着实打动了李明明。于是在该公司经理和销售员的劝说下,李明明直接支付了12万的定金。后该公司将《认购合同》与一些收款单据混在一起要李明明签字,他也直接写下了名字,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稀里糊涂签了《认购合同》。
直到看到这份《认购合同》的“真面目”,李明明发现该公司承诺的优渥条件均未写到合同中,且其中有多处记载事项根本未实际发生。发现自己可能上当受骗的李明明当即要求该公司解除合同、返还定金。但该公司却以“合同已签,不付后续房款就属于违约,违约就要扣掉全部定金”为由,逼迫李明明支付剩余房款。
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李明明来到了冠领律所,白杰源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迅速对案件进行了研判,就近年来的类案进行了大量检索,在此基础上为委托人确定了代理方案。
由于本案中该公司的承诺皆为口头承诺,为证明其存在虚假承诺、欺诈等违规行为,冠领律师第一时间便指导委托人进行了如下取证工作:
一、通过电话、微信与对方销售沟通联系,多次询问相关承诺内容,在得到对方肯定答复后,就该答复进行保存固定。
二、在冠领律师的协助下,委托人主动与对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款进行了协商,如交房时间、办理产权证时间、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房屋质量要求、相关承诺应写入合同等内容。但该公司却拒绝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任何条款,并拒绝将相关承诺事项写入合同。
因本案委托人签订的《认购合同》在性质上属于预约合同,合同目的在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若有证据证明该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的规定,可以依法解除该认购合同。
在完成以上取证工作后,冠领律师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诉讼。
冠领律师向法官提交了以上证据,有力证实了被告智明公司存在虚假承诺、欺诈等行为,使委托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认购合同》,且被告至今未与委托人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进行有效协商,合同目的难以实现。因此,该《认购合同》应予解除,被告应返还定金。
在审理过程中,为保障委托人尽快拿回定金,减少其后续诉累和执行不回款的风险,且考虑到被告智明公司为委托人提供免费参观服务也有一定支出,双方各退一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民事调解书》,其中载明:
1、解除双方签订的《认购合同》;
2、被告在约定期限内将11万元支付给委托人。
案件告一段落,委托人已成功拿回定金。但此案也给广大购房者提了醒:在购房过程中应保持清醒头脑,不要被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迷惑,签字时更要仔细核对需签字的文件。若是不小心落入销售陷阱,注意及时固定相关证据,必要时向专业律师咨询,及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当事人、公司名称、房产项目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王萌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