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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8 11:53: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3年3月,由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起江苏苏州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胜诉。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由作为工程转包后的承包方徐莹,限期支付原告梁树刚工程款3380.28元,委托人双楚公司不负担金钱给付义务。
双楚公司从嘉丰公司处承包了一处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的精装木工工程,随后将工程转包给了徐莹施工。
2021年9月,徐莹与梁树刚签订了《人工单包合同》,约定徐莹将其承接的项目交由梁树刚施工。合同签订后,梁树刚组织人员进行了施工直至离场,并将完成施工的工程交付使用。期间,梁树刚收到徐莹支付的工程款39.7万元。
但梁树刚认为,他施工范围的造价要远高于徐莹支付的工程款,要求徐莹继续支付23.4万元。徐莹对此并不认可,双方产生纠纷。梁树刚于是将徐莹、双楚公司、嘉丰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其主张的23.4万元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
接到法院传票后,双楚公司派代表来到了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委托律师代理应诉。冠领律所接受委托后,委派张云沙律师承办此案。
诉讼过程中,梁树刚主张:该工程为违法分包、转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法分包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并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要求对工程中其已完成的施工范围进行造价鉴定。
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了鉴定。2023年2月,鉴定机构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确认工程造价金额为43.6万元。
法庭上,冠领律师结合证据进行辩论:
首先,梁树刚提交的合同并未约定施工范围,且梁树刚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实际施工的工程量。
其次,梁树刚关于工程款的计价标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占地面积和实际施工量间并无确切关联关系。鉴定机构出具的意见书中,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人工费重复计算等问题。
再次,双楚公司虽涉及违法分包导致与徐莹之间的合同无效,但仍可参照无效合同约定的结算金额或方式进行结算。可知双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超额支付了工程款,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最后,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梁树刚作为多层违法分包、转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无权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与其没有合同关系的双楚公司承担责任。
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徐莹限期支付梁树刚工程款3380.28元,驳回梁树刚的其他诉讼请求。
冠领律师精准找出对方证据中的漏洞,在合同被认定无效的不利境地下,帮助委托人逆风翻盘,使其无需承担金钱给付义务,展现了冠领律师的专业风采。(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