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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9 11:57:4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母亲的购房资格,儿子出资购房,究竟是“借名买房”,还是“借钱买房”?2015年,李静娟的丈夫去世后,婆婆郭彩英与儿媳李静娟因北京丰台房产的归属问题展开了长达6年的诉讼,这期间李静娟均败诉。绝望之余,她选择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再争取一次。近日,丰台区法院就该案作出判决,确认郭彩英与儿子之间的赠与合同有效,李静娟终于迎来了胜利的曙光。
李静娟与曾建斌是一对夫妻,二人育有一子。曾建斌的母亲郭彩英,于2009年获得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曾建斌与郭彩英约定,曾建斌出资购房,借用郭彩英的购房资格,并由郭彩英出具一份《证明文件》,载明郭彩英自愿将房屋赠与曾建斌,购房款由曾建斌交付。
2015年,曾建斌因病去世,郭彩英一纸诉状将李静娟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房屋,对之前的约定置若罔闻。郭彩英主张,《证明文件》是为了证明借曾建斌的钱购房,而非赠与。自此,李静娟和郭彩英及其儿女展开了长达6年的诉讼,李静娟自始至终没有胜诉。
即将失去自己的唯一住房,李静娟不甘心就此放弃。她和儿子两人多方咨询,了解过多家律所的方案后,认为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提出的方案最为专业、严谨,遂决定委托律所指派的石立莹律师代理起诉。
接受委托时,曾建斌的母亲郭彩英已经去世。冠领律师认为,如果从继承入手,便会牵扯出更多复杂的关系,因此解决问题的关键应该放在郭彩英出具的《证明文件》上,如果《证明文件》被证实有效,那么房屋的产权就应该属于其和曾建斌的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冠领律师得知曾建斌的大姐了解事情的全部经过。与其沟通过后,冠领律师提出,可以让曾建斌大姐以共同被告的身份发表意见证明事实经过。
确定好维权方案,冠领律师代理李静娟母子将郭彩英的全部继承人告上法庭,法院受理该案。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证明文件》的性质是不是赠与,是否有效?
对此,作为郭彩英的继承人、曾建斌的兄弟指出:《证明文件》并非赠与合同,基于赠与合同的性质,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并履行,然而郭彩英并没有实际履行赠与行为。并且,郭彩英有明确遗嘱表明涉案房屋留给子女继承。
冠领律师表示: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回归合同本质,《证明文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
经过激烈的辩论,法院认定《证明文件》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确认郭彩英出具的《证明文件》中关于“将涉案房屋赠与儿子曾建斌”的内容合法有效。至此,李静娟终于迎来了6年间的初次胜利。
(除办案律师外,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