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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1 10:40:0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刘淑媛律师代理的北京海淀继承纠纷一案,经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京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当事人即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维护。
老人去世,家中小弟将三兄姐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父母留下的房产。而四人曾一起做过公证,老二何赛之外的其他三人均表示放弃继承,且房子现已过户登记在何赛名下。近日,冠领律师代理了这起北京海淀区继承纠纷案,成功帮助委托人何赛驳回弟弟何兵的诉讼请求。
1999年9月,何赛的父亲与北京某建筑公司签订内部公有住房买卖合同,以33.5万元价格购得涉案房屋,房屋产权登记在何赛父亲名下。1999年11月,何赛父亲去世,母亲也在5年后离世。
2006年8月,何赛等四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载明何赛父母生前未立遗嘱,二人共有的房屋本由兄弟姐妹四人共同继承,但何赛外的其他继承人均声明自愿放弃房屋继承权,故房屋由何赛继承。之后,涉案房屋产权转移到何赛名下,由何赛居住使用。何赛支付给何兵6500元,支付给兄妹6000元。
现在,何兵却把三兄姐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涉案房屋。何赛收到法院传票,不知如何应对,便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了解情况之后,将案件委派给在继承纠纷领域经验丰富的刘淑媛律师代理。通过进一步沟通了解,冠领律师给出一套针对性的应诉方案,得到何赛的高度认可。随后,冠领律师代理何赛出庭应诉。
诉讼过程中,何赛的妹妹提交书面声明称放弃参与涉案房屋一事,大哥未做答辩。
何兵称2006年所做公证附有何赛之子为其养老送终的条件,因双方是亲属关系,所以就没将条件写入公证书。何兵还提交了母亲生前所立遗嘱,主要内容是:母亲经反复考虑,决定自己百年之后将房屋由四个子女继承。因母亲没有文化,请了律师代笔。何兵的代理律师表示是其为何赛母亲办理的遗嘱,曾告知老人应找见证人签字确认,但老人未再去其所办理遗嘱后续事宜。
冠领律师指出:
一、何兵提交的遗嘱,属于代书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该遗嘱中并无另一见证人签字,所以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应属无效。
二、已通过继承公证及房屋过户的方式完成继承手续。何赛等四人已对房屋继承进行公证,涉案房屋由何赛继承,并按公证书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在何赛名下。
三、何兵提出公证书附有为其养老送终的条件,但未就此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主张难以采信。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何兵的全部诉讼请求。在冠领律师的不懈努力下,何赛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他对冠领律所及冠领律师给予高度肯定。
撰写人:郝丽媛
审核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