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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8:36:3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2年7月,刘先生夫妇的儿子到北京某医院治疗骨肉瘤,却因为化疗中毒等并发症未得到妥善处理而不治身亡。医院对此拒绝承担责任,刘先生夫妇便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维权。近日,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刘先生夫妇成功获得了97万元赔偿。
刘先生夫妇一家是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人。2022年的一天,他们正在读中学的儿子小刘被查出患有骨肉瘤。此病痛感明显、死亡率高。为了获得更好的治疗,刘先生夫妇带着小刘到北京东城区某肿瘤医院寻求治疗。
医生为小刘诊断后出具了化疗方案,并连续两次执行化疗措施。但小刘在第二次化疗时出现了化疗药中毒等严重并发症,医生对此未予以充分重视,最终导致小刘不治身亡。刘先生夫妇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却以化疗药中毒属于正常并发症,且化疗之前患方已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为由拒绝担责。
刘先生夫妇无奈之下只能选择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经过一番打听,他们找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充分咨询后进行了委托授权。律所委派了专业处理医疗纠纷的范煌生律师代理此案。范律师在了解案件细节后,指导委托人收集病历资料、化疗知情同意书等材料,经过仔细研判,迅速形成了办案思路。他认为维权之路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若调解不成再走第二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方案得到了委托人的认可。
在收集好充分的证据后,冠领律师向专业处理医患纠纷的北京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过程中,律师向调解委员会出具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患方陈述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医生在实施诊疗行为的过程中,未尽到当前医疗水平应尽的高度注意义务,存在知情同意及风险告知不充分、化疗并发症发现不及时及处置不恰当等医疗过错,最终导致小刘不治身亡。因此,该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院一开始极力否认其过错与责任,一直以刘先生夫妇签订过知情同意书而认为自己可以免责,但在看到冠领律师的陈述意见和充足的证据后,同意了调解。
最终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医院同意赔偿刘先生夫妇97万元。为了确保钱款顺利到账,冠领律师又在签署调解书当天申请进行了司法确认。
如今,刘先生夫妇已成功收到全部赔偿款,这场维权的胜利为仍处在中年丧子悲痛中的夫妇俩带来了一丝安慰。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