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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0:59:3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10月14日,同父异母的兄长将王先生兄妹两人及其母亲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王先生兄妹与其母亲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并将房屋产权恢复原状。冠领律师代理应诉,充分举证案涉房屋买卖过户系合法履行遗嘱行为并非恶意串通,2026年4月10日,法院驳回了兄长的全部诉求。
王先生的父亲与母亲于2014年共同立下代书遗嘱,明确上海浦东一处夫妻共同房产中属于父亲的份额由王先生继承,属于母亲的份额由妹妹继承。父亲去世后,母亲以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将该房产按49%和51%的份额分别过户至兄妹俩名下。
同父异母的兄长知道后,认为他是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以侵犯法定继承权和恶意串通为由,要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将房屋产权恢复登记以重新析产。
面对突如其来的诉讼,王先生等人共同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应诉,律所指派张锦飞律师和杨振令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经研判案情,发现本案的关键在于案涉代书遗嘱的合法有效性。
庭审中,冠领律师出示了由法律服务所人员代书并见证的遗嘱,论证该遗嘱由法律服务所盖章确认,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合法有效,因此原告在遗嘱有效的前提下不享有继承权。
同时,律师提出,被告签订买卖合同实质是履行遗嘱继承的产权转移形式,并非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权益受损的主体才有资格主张合同无效,而被继承人的遗嘱已经排除了原告的继承权,原告不具备本案的诉讼主体资格。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抗辩意见。2026年4月10日,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令3.08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这一胜诉判决成功保全了委托人合法继承的房产份额,切实维护了王先生兄妹俩的合法财产权益,让二人得以安心享有继承所得的房产,也再次体现了冠领律师在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精准把控案件核心、专业高效应对诉讼的服务能力。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