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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0 11:55:1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北京顺义的两兄弟因一次拆迁陷入分家风波,哥哥薛平义及其家人起诉弟弟薛仁义等人,要求分配拆迁补偿款。薛仁义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应诉。2022年末,法院就此案进行审理,判决确认薛平义仅享有安置房15%的所有者权益,驳回其他诉求。
薛平义的父母共生育二子二女,其为长子。2000年,父亲对老宅进行分配。东院归薛平义所有,西院归薛仁义。因西院较小,东院给薛平义留有3米的走道归其使用。对此,父子三人签订一份分家协议,同时约定父母遗产兄弟俩平分。2011年,该老宅涉及拆迁,因父亲于拆迁前去世,薛平义就东院与征收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领取补偿款,后用母亲的优惠购房资格购买了一套安置房。
母亲去世后,薛平义便起诉要求分配安置房。经人介绍,薛仁义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咨询,想知道家产该如何分配。薛仁义提供了一份打印遗嘱,称父亲百年之后所有的遗产归其继承。
在研读所有案件材料后,冠领律师得出结论:由于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鉴于薛仁义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并且其余补偿款对方无权分配。
冠领律师的专业分析解开了薛仁义心中的疑惑,经过慎重考虑,他选择委托冠领律所代理应诉,律所指派吴幸福、刘淑媛两位律师办案。
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立即调查取证,充分了解当时的拆迁政策以及家庭成员情况,尽可能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法院如期开庭,冠领律师出庭应诉。
在庭审中,薛平义的委托代理人提出,薛平义的孙女作为新生儿享有安置权利,应当分得部分拆迁款。过道部分补偿专属于薛平义,不属于遗产。安置房属于母亲遗产,根据分家协议薛平义享有1/2所有权。
针对对方的诉求,冠领律师以一一进行反驳:
首先,虽然薛平义的孙女被确认为具有安置指标,但不能就此认定其享有拆迁款利益,且在涉案宅院拆迁时其并未出生,故其不享有各项拆迁补偿款利益。
其次,根据分家协议约定,薛平义仅享有过道的通行权,无权分配对应的宅基地区位补偿款。
另外,房屋属于母亲的遗产,但分家协议、赡养协议均不符合遗嘱的形式。有证据证明,父母在世时一直由薛仁义照顾,对于遗产薛平义应当少分。
同时,兄弟二人的妹妹表示愿意将继承份额让给薛仁义。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判决大姐的女儿代位继承15%的权益,薛仁义享有安置房70%的权益,而薛平义只享有15%,并且驳回了其要求分配补偿款的诉求。判决作出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现判决已经生效,分家风波也就此平息。(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杨丽华
审核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