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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上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债务人转让房产逃债被法院制止

2026-05-07 14:15: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一起债务人以无偿转让房产份额方式逃避债务的纠纷,在冠领律师的代理下,不久前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获得胜诉。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诉讼主张,判决撤销债务人蒋虎将其名下50%房产产权份额无偿转让给其女儿的行为,并判令将产权恢复登记至原状态,同时支持了债权人主张的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保全保险费,有效打击了逃废债行为,维护了债权人陈树的合法权益。

陈树与蒋虎曾因一笔10万元的借款产生纠纷,诉诸法院后获得判决蒋虎限期向陈树返还借款。然而蒋虎却迟迟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并且陈树通过调查发现,借款人蒋虎在债务发生后的几个月内,悄然将其名下上海房屋的50%产权份额,名义为“卖”,实际无偿转赠给了还未成年的女儿蒋萌。这套房,是蒋虎曾向陈树展示、用以证明自己“有还款能力”的重要资产。面对这种疑似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陈树决定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这份可疑的房产转让,律师方道泽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法庭上,蒋虎及其家人声称,这套房子本就源于家庭老宅动迁,最早约定要给蒋虎女儿,只是因为当时孩子小才暂时登记在蒋虎名下,现在只是“物归原主”。除此之外,蒋虎声称,在过户当天曾支付给陈树2.5万元,并已通过朋友偿还过高额利息,实际欠款远没有10万之多。

面对对方的辩解,冠领律师将诉讼焦点锁定在核心法律问题上:蒋虎在身负债务且未清偿的情况下,将名下房产份额无偿转让给直系亲属的行为,是否合法?律师向法庭指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蒋虎转让房产份额发生在借款之后,且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对方承认未实际支付百万房款),这直接导致其可供偿还债务的财产减少,损害了债权人陈树的利益。对方所谓的“历史约定”和“已付款项”,均不能改变这一行为损害债权实现的实质。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蒋虎在负有到期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无偿转让财产份额,影响了债权人陈树债权的实现。2026年4月3日,法院判决支持了陈树的诉请:撤销蒋虎将房产份额转让给女儿蒋萌的行为;要求蒋虎、蒋萌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产权恢复至蒋虎与其父共同共有的状态;同时,判决蒋虎、蒋萌承担陈树为此案支出的律师费和财产保全保险费。

这场诉讼的胜利,不仅是为陈树先生扫清了追讨欠款道路上的一个关键障碍,更是一次对诚信原则的有力捍卫。它清晰地警示,任何试图通过转移资产来逃避债务的行为,都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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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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