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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民间借贷纠纷案帮男子确认30万债权

2026-04-15 14:59: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6年2月,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冠领律师融合《公司法》《民法典》相关规定,代理案件原告顾先生锁定三家还款公司,最终成功确认30万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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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年初,上海的顾先生与深圳的上齐公司、中封公司先后签订两份《保理资产项目协议》及一份《资产转让项目协议》,购买了三份价值共30万元的项目产品,双方约定认购期均为12个月,产品到期后对方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

  协议到期后,两家公司未按约还本付息。顾先生多次催讨无果,求助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冠领经研判指派朱伟律师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收到指派后,全面梳理了顾先生与两家公司签订的三份协议及银行转账记录、付息凭证等证据,明确每笔款项的支付时间、金额及对应收益标准。同时,律师查阅工商登记信息,锁定上海齐家集团是上齐公司的唯一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提出一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

  2026年1月16日,案件如期开庭。三家公司在举证期内均未提交书面答辩状,亦未出庭应诉。

  但冠领律师没有丝毫懈怠,在庭审中有理有据地指出,案涉协议虽名为“资产转让”或“保理资产项目”,但约定了固定期限、固定收益、到期还本付息,且顾先生不参与任何经营管理,实质上是借贷法律关系。冠领律师强调,不应被合同名称所迷惑,应依据权利义务实质认定法律性质。上齐公司、中封公司是本案的合同相对方,齐家集团公司是上齐公司的唯一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理应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26年2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观点,认定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并判令上齐公司、中封公司偿还顾先生30万本金及相应利息,齐家集团对上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冠领律师用专业功底为顾先生的权利维护增加了砝码。(文中公司名称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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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董振杰

  稿件类型:原创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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