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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 15:14:0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就汪云、陈倩起诉仁屏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汪云、陈倩参与诉讼。经过开庭审理,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冠领律师成功帮助当事人维权胜诉。
汪云和丈夫陈鑫结婚二十余年,生有一个女儿陈倩,一家三口关系融洽,原本是一个十分和谐美满的家庭。不幸的是,2021年春天时,陈鑫在家中突发疾病,汪云和女儿立即将陈鑫送到仁屏医院就诊。陈鑫被收入抢救室抢救后,病情逐步稳定。见丈夫病情好转,汪云终于放下心来,和女儿轮流在医院看护。在家人的照顾下,陈鑫的身体渐渐康复。
不料,半个月后,陈鑫突然出现消化道大出血,最终于几天后不治身亡。丈夫去世后,汪云伤心欲绝,难以接受。汪云不能理解,好端端的人怎么就没了呢?汪云查看了丈夫生前的病历,发现仁屏医院在为丈夫提供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存在多处违反诊疗规范的过错医疗行为。
汪云找到仁屏医院,希望医院能对丈夫去世的原因给出解释,但是和院方沟通无果。无奈之下,汪云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根据案件情况,安排范煌生律师办理本案。范煌生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着手分析办案思路,并代理汪云、陈倩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
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代理委托人向法院提出就仁屏医院对陈鑫的诊疗行为进行司法鉴定的申请。鉴定分析认为,据病程记录所载,医方对患者血红蛋白较低并持续下降的问题未引起高度注意,病因分析不足,存在过错,其过错与患者治疗期间出现消化道出血并引起的相关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司法鉴定结论为,仁屏医院对陈鑫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医方过错与陈鑫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因果关系。
庭审中,冠领律师向法院指出: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仁屏医院对陈鑫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因此仁屏医院应当对陈鑫的死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其次,综合本案中陈鑫的死亡原因、仁屏医院的过错及原因力大小,法院应当依法认定仁屏医院对陈鑫的人身损害承担30%的赔偿责任。因此,仁屏医院应当按照30%的比例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
最后,陈鑫的死亡给妻子汪云、女儿陈倩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后果,因此仁屏医院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对此项诉讼请求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仁屏医院支付汪云、陈倩死亡赔偿金48万元、丧葬费2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除办案律师外,当事人及医疗机构均为化名)
撰稿人:卢娜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