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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广州商品房买卖纠纷案维权成功

2023-01-01 14:54:3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到售楼处了解商品房事宜,却遇工作人员为开单达业绩一顿虚假宣传,不明情况的黄女士以为找到了心仪的商品房,在对方的哄骗下缴纳3万购房诚意金,后现场考察发现被骗退款遭拒。冠领律师不负所托,成功帮助广东广州的黄女士要回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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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黄女士到广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看房,房地产公司销售人员周力为尽快开单完成业绩,向黄女士提供宣传页介绍楼盘周边环境。宣传楼盘地处商圈,周边不但有购物商场,还有在建的地铁站方便交通,黄女士很是满意。周力要求黄女士缴纳购房诚意金3万元,声称可以为黄女士申请最低房款金额,并许诺该诚意金可以随时返还。

  黄女士为配合周力“走流程”,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然而在签订《认购书》时,黄女士没注意到里边约定的是“购房定金3万元”。后黄女士前往商品房地段,发现周边环境与销售人员周力的宣传差距极大,当时许诺的大型商场及绿化环境根本不存在。黄女士很是失望,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所有款项,却被对方以该笔费用是购房定金为由拒绝。

  黄女士气愤不过,却又无能为力,于是前往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咨询对策,冠领江昊晨律师接待了她。冠领律师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道出了这起案件的两个难点:一、黄女士几乎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对方存在欺诈行为;二、《商品房认购书》中明确写着该笔款项为购房定金,黄女士亦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所交纳的系购房诚意金。

  针对上述难点,冠领律师指出,解决纠纷的手段有很多,但都需要证据予以支撑。在处处不利黄女士的情况下,应当避其锋芒,从其他角度解决问题。冠领律师指导黄女士收集聊天记录截图、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释明的录音证据,着重强调对方宣传册与实际不符,指出关于此事对方出现的不合规情形,随后一纸律师函邮寄对方。

  律师函中,冠领律师直截了当表明房地产公司有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理由有二:一、房地产公司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在宣传册上对相关事实进行虚假宣传,并纵容其销售人员哄骗黄女士,以达到促成黄女士购房的目的。二、销售人员周力哄骗黄女士缴纳定金人民币3万元(实为购房诚意金)以及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涉嫌欺诈。

  经过释法说理,房地产公司最终将所有款项返还给了黄女士。黄女士十分满意,直说自己选对了律所,她还赠送锦旗表达对冠领律师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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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郝丽媛

  审核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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