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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0:03:2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3月,北京通州的刘女士在骑自行车时,与赵先生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为获得合理赔偿,刘女士向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过冠领律师努力,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由保险公司及赵先生向刘女士支付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
2025年3月1日,刘女士在骑自行车途中,与赵先生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后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刘女士就医治疗,自行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因与赵先生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刘女士联系到冠领总所,律师黄秀琴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在了解案情后,认为刘女士的伤情可能构成伤残,于是及时指导刘女士申请了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司法鉴定。鉴定结论显示,刘女士构成十级伤残,并明确了相关休养期限,为后续索赔数额奠定了关键事实基础。此外,考虑到诉讼周期较长,且刘女士对事故也有一定责任,冠领律师决定采取“以诉促调”的策略,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积极与赵先生及其保险公司沟通调解。调解过程中,针对双方核心争议点误工费的计算,律师结合刘女士实际收入和鉴定结论,反复与对方磋商,阐明索赔依据的合理性。
2025年8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保险公司同意向刘女士支付各项损失共计20万余元,赵先生同意承担1000元的鉴定费。纠纷圆满化解后,刘女士专程给冠领律师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