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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1:07:3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虽然赵先生父母各自留下的遗嘱,表明他有权继承北京海淀的老宅。但当2024年,继承发生后,赵先生的兄姐及亡兄的妻女均不认可遗嘱,忽视赵先生对老宅的出资贡献,主张继承权。为维权,赵先生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2025年9月,经律师专业代理,赵先生成功通过法院判决取得案涉房屋居住使用权。
1988年至1998年间,赵先生省吃俭用,出资为父母购置、维修并扩建了北京海淀的房屋。1999年父亲立下自书遗嘱,2013年母亲立下代书遗嘱,均明确该房屋由赵先生一人继承。2017年,因老房地基不稳、墙体漏雨,母亲向村委会申请危房改造并获批后,赵先生推倒老房重建,此后长期在此居住。
2024年,父母相继去世,赵先生的兄姐及亡兄的妻女均不认可遗嘱,主张继承权。为维护权益,赵先生找到冠领律所,律所指派焦培艳律师代理此案。接案后,冠领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脉络,重点收集整理关键证据,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
庭审中,冠领律师清晰阐述案件核心事实:一是两份遗嘱均符合法定形式,应认定为有效;二是赵先生是房屋的主要出资者,早年购置、维修及后期危房翻建的费用均由其承担,且母亲生前长期与他共同居住,遗嘱内容符合客观事实;三是赵先生翻建房屋系出于危房改造需求,且其继承原房屋后翻建具有合理性。
2025年9月,法院采纳冠领律师的代理观点,并考虑到房屋已非原貌,遂仅就本案房屋的居住问题进行处理,判决北京海淀涉案房屋归赵先生居住使用。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