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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09:43:0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11月,郑女士因被河北秦皇岛某食品公司长期拖欠劳务报酬,求助到北京冠领(海淀区)律师事务所,冠领律师接受委托代理她提起诉讼。不久前,法院判决食品公司支付全部欠薪20万余元。
河北秦皇岛的郑女士退休后,于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与某食品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担任质量负责人一职。工作期间,食品公司累计拖欠郑女士工资20万余元。郑女士多次催要无果,求助到冠领律所,律师王善洲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介入案件后,冠领律师了解到,郑女士与食品公司于2022年11月曾签订一份协议,时任法定代表人的赵先生签字确认了拖欠工资的事实。据此律师分析认为,这一协议对食品公司具有约束力,依法应由公司承担后果。于是,律师整理了郑女士个税缴纳记录和工资转账流水,证明郑女士与食品公司之间存在真实劳务关系,随后以此为基础代理郑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食品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郑女士拖欠的工资。法庭上,食品公司辩称郑玉梅实为合伙经营人之一,其劳务报酬应在合伙清算中解决,但其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这一说法。
2025年7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意见,判决食品公司限期给付郑女士工资20万余元及利息。
撰稿人:陈雨欣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