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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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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的北京房山排除妨害纠纷案胜诉

2022-09-28 11:41:2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2年9月,家住北京房山的赵芳拿到法院送达的胜诉判决书时,她难以抑制心中的喜悦之情。这场困扰她3年的纠纷,终于在此时画上了句号,也解决了她无家可归的窘状。

老宅.png

  一切都要从二十年前说起。2002年,林长远和赵芳结成半路夫妻,住在北京房山林长远的老宅中。虽然是再婚家庭,但是一家人相处得颇为融洽。2017年,林长远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对于老宅如何处分、由谁享有,赵芳与继子林城从未讨论过,该房屋一直由赵芳居住。

  2019年的一天,林城返回老家,见老宅破旧,便决定用这块宅基地另建一座二层小楼。在未征得赵芳同意的情况下,林城便拆除了老宅。随即,林城找到建筑商张亮,与张亮签订了一份房屋建设承包合同,将建房工作交给了张亮,并对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赵芳得知消息后,对林城的行为十分不满,她认为虽然林长远去世,但是自己不仅能够继续居住在老宅,也享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林城不经自己同意便拆除该房屋,会使自己失去居所,于是赵芳便阻止继续施工。围绕这件事,双方矛盾不断加深,报过警也打过官司,但是始终没有解决问题。

  由于疫情等原因的影响,新房一直没有建成,根据房屋建设承包合同的规定,由于林城违约,其需要向张亮支付4.2万元的违约金。林城认为,新房没有建成是由于继母的阻止,遂将赵芳诉至法院,要求赵芳不得再阻止其建房,并承担自己向张亮支付的4.2万元违约金。

  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赵芳虽然坚信自己的行为并不违法,但还是需要专业的律师指导,于是便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与李旭律师、张安国律师详细沟通后,出于对律师的专业能力的信任,赵芳决定委托李律师和张律师代理其出庭应诉。

判决.png

  法庭上,林城辩称:

  自己的父亲是非农业户口,并不是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人,自己的爷爷才是,爷爷在生前曾口头表示将房屋赠与自己,因此自己有权在该宅基地上拆掉旧房另建新宅。

  对此,冠领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

  1、林城要求赵芳赔偿损失的要求缺乏请求权基础,根据法院先前的判决,赵芳并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反而是林城侵犯了赵芳的合法权益。

  2、林城并不是农业户口,也不是该村村民,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应该分给本村村民,即便通过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一旦继承的房屋灭失,继承人便失去了权利。林城2013年即将户口从该村迁出,不具备村民资格,无权在该村建设房屋;相反,赵芳和林长远结婚后,虽然林长远已去世,但是赵芳依然对该宅基地享有使用权。

  3、林城出示的出警记录和视频显示,案涉宅基地已经卖给了他人,但是又以自己的名义与张亮签订房屋建设合同,显然与常理不符。

  4、林城的不法行为在先,产生的违约行为也是其自身导致的,应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最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判决:驳回林城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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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稿人:王欣宇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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