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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0:06:1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1987年,因为结婚对象称其有熟人,全继强在没有出席的情况下,就拿到了盖有广东汕尾某地民政局印章的结婚证。两人迁往香港生活多年后,女方在香港提出离婚,并索要高额赡养费。全继强为了维权,找到冠领(深圳)律所。在案件毫无突破口的情况下,冠领律师通过仔细沟通了解到本案结婚证的情况,并大胆假设小心求证,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当年信息,最终帮助全继强成功免责。
1987年,全继强通过媒人介绍认识李霞,二人在相处一段时间后决定结婚。李霞称其在民政局有熟人,不需全继强出面就可以拿到结婚证,随后她便为全继强带来了盖有广东汕尾某县民政局印章的证件。之后,二人以夫妻的名义,共同迁往香港生活。
时间流转至2024年,李霞在香港向全继强提出离婚诉讼,并且要求他支付一笔巨额的赡养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全继强感到焦虑,他决定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经过多方咨询委托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接案后,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刘金姣律师来代理这起案件。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行动,帮助全继强梳理案件线索,寻找有利于他的证据,以便在后续的谈判中为他争取到更有利的条件。经过双方深入的沟通和调查,冠领律师了解到全继强没有参与办理结婚证,便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认为本案可以以结婚证的有效性作为突破口。
由于结婚证上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申请信息公开,冠领律师在接受委托的次日,亲自赶到了广东汕尾某地民政局,以调取结婚证的相关信息。然而,一波刚平一波又起,1987年距今较为久远,相关结婚信息并未被录入网络系统,冠领律师只能通过查阅纸质档案来获取。
在翻阅了1987年全年的结婚人员信息记录后,冠领律师没有找到关于全继强与李霞的相关记录。同时,结婚证上的证号与民政局登记簿中的人员信息也不相符,这一发现无疑证实了该结婚证是假的。
这一关键证据对全继强来说非常有利,但新的挑战又摆在了面前。香港最高法庭要求提交书面形式的查询结论证明,然而汕尾某地民政局却拒绝提供相应的书面文件。面对这一难题,冠领律师通过积极的沟通和多方交涉,最终辗转找到了汕尾某镇政府,向他们诚恳地说明了情况,请求他们的协助。
经过一下午的不懈努力和波折,终于在工作人员下班前的最后一刻,成功开具出了《关于全继强和李霞婚姻信息情况说明》这一至关重要的书面证明文书。
正是凭借这些关键的证据,冠领律师成功地帮助全继强在香港的离婚官司中取得了胜利,为他捍卫了应有的权益。这起案件不仅彰显了大陆律师的专业性、责任感,还体现了冠领律师在面对困难时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办案风采。案件结束后,全继强向冠领律师送来了锦旗。(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