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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 14:35:3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以房屋出资的股东私自将房屋另行出租,导致其余股东利益受损。2024年7月,经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帮助,河北保定四位股东维权成功,顺利获赔120万元。
2002年末,付庆海与王东等几位好友在河北保定合伙创办了一家老年公寓。众人签订协议,约定由王东提供楼房作为经营场所,其余几人共同出资对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其中,付庆海出资20万元,持股26%。
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残酷的,由于前期市场调研不足,当地已有多家提供类似服务的老年公寓,竞争压力很大,老年公寓收益远低于众人预期。2004年3月,王东为减少自身损失,未经其他股东同意,将楼房三层、食堂、停车场又出租给他人。
这一做法让以提供安静、舒适养老环境为主打的老年公寓一下丧失了核心竞争力,不少老人以来往人员复杂无法静养为由要求退费。原有客户的大量流失,让老年公寓经营状况雪上加霜。
付庆海几人认为,上述情况系王东违背合伙协议私自出租房屋导致的,为维护利益,他们决定寻求法律帮助。经过介绍,他们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纪璇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介入后首先指出,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应当适用侵权责任的法律和法理。一般来说,侵权责任成立需要四个构成要件,即主观过错、侵权行为、损害后果以及行为与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案中,王东的行为显然已符合上述要件,付庆海几人有权以股东名义代表公司起诉。
为了更高效地解决纠纷,律师采用“以诉促调”的代理策略,在代理付庆海几人提起诉讼的同时,积极与王东会见沟通。冠领律师深知双方的理性对话的重要性,因此,在沟通过程中,始终以耐心、平和的态度向王东释明法理,列明证据,引导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同意调解并愿意给出80万元的赔偿。
通过专业判断,冠领律师认为本案尚有争取的空间,于是在第二次开庭中据理力争。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与律师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2024年7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载明王东限期向付庆海分两次偿还投资款共计120万元。
这一结果不仅维护了付庆海等人的合法权益,也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冠领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的谈判技巧和法律功底得到了付庆海等人的高度认可,几人特送上锦旗以表感谢。(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