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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10:55:1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李金莲律师代理的江苏南通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江苏省南通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三被告(相对人)返还原告(委托人)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共56.6万元。
2024年6月,江苏省南通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在冠领李金莲律师的代理下,孙高义拿回了曾经投资给朋友的50万元款项,律师还额外帮助他争取了6.6万元的资金占用费。
几年前,出于为儿子购房的初衷,孙高义的父亲转给他50万元资金,但孙高义并未用这笔钱去购房。经过朋友的介绍,孙高义认识了邵天,并在2019年以投资入股的形式,将50万投入到邵天作为“隐形股东”的电科公司。根据邵天的要求,整个过程中,资金先是通过艺术公司流转,再注入电科公司。
孙高义、艺术公司、电科公司及其两位“隐形股东”邵天和吴仁贵等多方签订协议,协议里表明:孙高义投资,以后就作为艺术公司的合伙人之一;艺术公司向电科公司增资50万元,成为占股49%的大股东,第三年开始享受分红。
然而,电科公司并没有兑现协议约定。没过多久,朋友退出艺术公司,将其全权交给孙高义。孙高义和邵天的交情不深,抹不开面子去直接要钱,只好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接受委托,指派李金莲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初步分析案情后,迅速识别出了案件的关键难点:一方面,艺术公司已被登记为电科公司的大股东,直接主张返还投资款可能构成抽逃出资,法律风险极高;另一方面,电科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不明,注册地址早已失效,增加了案件调查与执行的难度。
面对挑战,冠领律师没有退缩。通过调阅公司内档、收集聊天记录、租赁合同等关键证据,律师逐步构建起案件的事实基础。鉴于电科公司的目前情况,律师大胆提出想法:以艺术公司作为原告,向电科公司提起民间借贷纠纷之诉,向法院主张艺术公司支付的50万名为投资,实为借贷。这一诉讼策略,巧妙地将原本的投资关系转化为借贷关系,从而规避了抽逃出资的法律风险。
冠领律师详细梳理包括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在内的各项证据材料,向法院表明,尽管艺术公司被登记为电科公司的大股东,但实际上并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也未享有股东应有的权益,而是基于合作协议约定,以投资本金为基数获取固定收益,这与民间借贷的实质特征相吻合。
此外,律师发现,协议中的保证人是电科公司的两位“隐形股东”邵天和吴仁贵,遂向法院提出追加二人为共同被告,获得法院支持。
凭借扎实的证据链和严密的逻辑论证,冠领律师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名股实债”的观点。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电科公司、邵天和吴仁贵,应当返还艺术公司投资款和资金占用费共56.6万元;艺术公司在收到款项后,将配合电科公司将其持有的49%股权转让给指定的第三方,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这起历时数年的投资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冠领律师获得了孙高义的真诚感谢。本案也能提醒广大读者,在复杂多变的商业交往中,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法律帮助,是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除冠领律师外,文中人物、公司均为化名)
撰稿人:陈娅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