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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10:27:5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洪昊律师代理的北京西城法定继承纠纷案,经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限期给付三名原告(委托人)每人1.8万元。
蒋兴居住在北京市西城区,他的父亲去世后,妹妹蒋湘园拿着父亲存款不予分配。双方经多番协商后始终无法达成一致,2023年底,蒋兴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法院起诉维权。经过冠领律师的努力,2024年6月,法院作出判决:蒋湘园限期给付蒋兴等3位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每人1.8万元。
蒋兴在家中排行第二,此外还有一个哥哥、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2019年8月,他们的父亲去世。在处理完父亲的丧事后,他发现父亲的银行卡被妹妹蒋湘园拿走,于是向妹妹要求继承遗产。谁知蒋湘园提出,父亲生前曾说过,要将其名下所有的存款都给她,因此蒋兴和其他兄弟都无权分割。
得知此事后,大哥不愿为了钱闹得家中不宁,认可了蒋湘园的说法,同意放弃继承父亲的存款。而蒋兴和其他两个弟弟则认为父亲并未留下书面遗嘱,蒋湘园的说法没有证据,她独占存款的行为侵害了他们的继承权。兄妹几人争执不休,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蒋兴见状决定不再与妹妹扯皮,而是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洪昊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与蒋兴深入沟通后得知,他的父亲在去世前几年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且头脑清醒,家中除了蒋湘园,并没有其他人听父亲说过对遗产的处置意见。冠领律师随后代理蒋兴及两个弟弟,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之诉。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
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本案中,被继承人生前未留有遗嘱,其名下银行账户中的存款是他个人的合法财产,应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即由蒋兴五兄妹平均分配。蒋湘园主张父亲将存款全部留给她所有,但并未提交任何证据加以证明,其主张没有事实依据。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于2024年6月作出判决:蒋湘园限期给付蒋兴等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每人1.8万元。
冠领律师随后就被继承人的丧葬费、抚恤金等予以扣除或分配,核算出对应金额后,彻底解决了五兄妹之间的继承纠纷。
本案被继承人无遗嘱,应以法定继承进行遗产分配。在这类案件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继承问题,避免亲情破裂。在继承权受到侵害时,合法继承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