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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河北秦皇岛挂名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助委托人收回7.2万劳务费并弥补损失

2024-07-29 09:47:38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达成调解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陈旭东律师代理的河北秦皇岛合同纠纷案,经由河北省秦皇岛市某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两被告限期向原告(委托人)支付劳务费、补缴税款损失、限制高消费损失共计7.4万元。

2020年9月,杜向文为了赚取劳务费,担任了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永德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料却于2022年2月被“限高”,且公司和原法定代表人黄凯旋还拖欠了他的劳务费。为了维权,他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冠领律师斡旋,双方于2024年4月达成调解协议:永德公司、黄凯旋限期向杜向文支付劳务费、补缴税款损失、限制高消费损失共计7.4万元。

冠领律师代理河北秦皇岛挂名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助委托人收回7.2万劳务费并弥补损失

2020年9月,永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黄凯旋找到杜向文,希望能由杜向文来担任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以帮助他“规避一些风险”,为此他愿意每月向杜向文支付3000元劳务费。

杜向文对何为“法定代表人”并无准确概念,也不清楚其中可能蕴含的法律风险,他觉得什么事都不用做,仅仅出一个名字就能得到收入是一件惠而不费的事,因此痛快答应了黄凯旋的请求。仅仅几天后,永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被变更为杜向文。

黄凯旋向杜向文支付了5个月的劳务费后就再无消息,杜向文也不以为意,全当这1.5万元是“白赚”的,有了更好,没有不亏。谁知到了2022年初,永德公司在向税务部门进行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申报时,将杜向文赚取的劳务费算作工资,致使他不得不补缴了666元税款。

就在杜向文正准备询问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时,2022年2月,他突然被法院适用限制消费措施,理由是永德公司并未履行法院生效文书而被申请强制执行,杜向文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一并被采取措施,导致他在出行、银行转账时遭遇诸多不便。

杜向文此时方才切身体会到,担任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究竟意味着什么,他对黄凯旋拿他“顶缸背锅”的行为非常不满,又想起他拖欠了自己近三年的“劳务费”,一时“新仇旧恨”交织在胸口,当即向永德公司要求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催讨欠款。

然而这回永德公司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没有上次的高效,经过几次拖延推诿,直到2023年5月方才完成变更,还拒绝了杜向文的索赔要求。

杜向文多番催讨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应得的“劳务费”,为此他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陈旭东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代理河北秦皇岛挂名法定代表人被“限高”,助委托人收回7.2万劳务费并弥补损失

冠领律师介入案件后,发现杜向文在担任法定代表人前,并未与黄凯旋或永德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据杜向文所说,双方当时仅有口头承诺。为了证明相关事实,冠领律师指导杜向文收集了微信聊天记录、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随后参考了大量类案,并代理杜向文向法院提出合同纠纷之诉。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提出:杜向文与永德公司无实质性利益关联,客观上不具备对外代表永德公司的基本条件,也没有证据证明杜向文参与过永德公司的经营管理,因此,杜向文与黄凯旋之间构成委托合同关系,他收到的1.5万元款项并非劳动报酬,而是劳务费。现黄凯旋与永德公司拖欠了2021年3月至2023年5月的劳务费,理应结清,并赔偿杜向文因此遭受的损失。

黄凯旋与永德公司均未作出答辩,提出愿意调解。在充分听取了杜向文的意见后,冠领律师代理他与对方展开谈判。经过数轮沟通,双方在2024年4月达成调解协议:永德公司、黄凯旋限期向杜向文支付劳务费7.2万元、补缴税款损失666元、限制高消费损失1000元。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做法,违背了法律有关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立法初衷,不利于市场秩序稳定。在此提醒大家,“挂名”需谨慎,“挂名”法定代表人虽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却可能面临承担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的风险与责任,如民事赔偿责任、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高消费等,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还需要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及公司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撰稿人:谷楠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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