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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 11:47:4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安徽阜阳的张文康于2019年与村委会签订《沟塘租赁合同》,租赁了村里的3亩水塘,村委会却于2023年通知张文康《沟塘租赁合同》已于2020年12月30日自动失效。日前,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安徽阜阳的这起合同纠纷案两审皆胜。在冠领律师的努力下,村委会于2023年所作通知被法院认定无效。
2019年12月,张文康与他所在村的村委会签订《沟塘租赁合同》,约定张文康租赁该村的3亩水塘,租赁期限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每亩水塘租金200元,共600元;张文康在每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下一年度租金,逾期不付清当期合同内租金,协议自动失效,村委会有权收回租赁权。
2020年6月,相关部门为张文康登记注册养殖场并确定经营范围。2021年3月,县行政机关为张文康颁发《水域滩涂养殖证》。一切准备就绪后,张文康于2021年9月向村委会支付租赁费600元。对此,村委会盖章出具收据一张,并注明该款项系2021年租金。
张文康万万没想到,2023年6月,他竟然收到了村委会制作的《送达通知》,其上载明:因张文康长期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沟塘租赁费,该合同于2020年12月30日自动失效,村委会将收回此沟塘使用权,张文康应限期清理沟塘内养殖水产及附属物,逾期后果自负。
看着这份《送达通知》,张文康百思不得其解:明明2021年村委会已经收了租金,怎么现在又说合同2020年就失效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文康联系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经研判接受了委托,指派经验丰富的韦光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仔细查看张文康与村委会所签订的《沟塘租赁合同》,以及村委会制作的《送达通知》。经分析,冠领律师认为《沟塘租赁合同》名义上虽为租赁合同,但其实质上系村委会将村内荒沟发包给了张文康,本案案由应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确定具体的诉讼策略后,冠领律师代理张文康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村委会制作的《送达通知》无效。
案件开庭审理时,冠领律师指出,涉案《沟塘租赁合同》属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调整范畴,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即荒沟承包期限为自2019年12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村委会送达制作的《送达通知》违反了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的强制性规定,该《送达通知》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此外,冠领律师还将相关证据递交至法庭,指出2021年9月村委会仍在收取张文康2021年的租金,双方仍在履行《沟塘租赁合同》。如今村委会称涉案合同于2020年12月30日自动失效,该行为明显不符合事实、有悖逻辑。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村委会制作并送达张文康的《送达通知》无效。村委会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冠领律师准确定性,指出涉案合同虽名为租赁合同,但实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以此反驳村委会主张,帮助张文康两次取得胜诉结果。(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