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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2024-06-01 14:05:1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洪昊律师、呼先军律师代理的北京丰台民间借贷纠纷案,经由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委托人一家借款本金458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借款利息及占有使用费。

2014年至2023年,北京丰台的贺江一家向女儿的男友陶青多次出借金钱,后期甚至不惜贷款。但当贷款还款日期届至时,陶青却总是拖延。为了维权,贺江一家求助到冠领律所。冠领律师介入后,通过详细分析借款性质,成功助贺江一家要回所有欠款及相应的资金占有使用费、利息。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贺江一家住在北京丰台,家境尚可。2014年6月,女儿贺媛的男朋友陶青,因经营需要,向他们提出了借款的需求。出于对女儿和未来女婿的信任,贺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陶青,并开始以每次10万元的额度转账。

随着时间的推移,陶青的借款金额越来越大,贺江一家也逐渐感到压力倍增。2022年2月,为了支持陶青的事业,贺江甚至不惜向银行贷款,又借给了陶青260万元。

考虑到银行贷款需要按期归还,贺江一家与陶青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确定陶青欠款本金共计517万元,每月应偿还7000元,另约定陶青需要在2023年2月前向他们完成第一笔还款260万元。

但到期之后,陶青并未及时还款。面对银行的催债信息和日益沉重的债务负担,贺江一家感到无力承受。他们多次与陶青沟通,希望他能尽快还款,但陶青却以种种理由拖延。无奈之下,贺江一家只好找到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冠领律所了解了整个案件的经过后,立即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洪昊律师和呼先军律师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代理北京丰台民间借贷纠纷案胜诉

冠领律师首先对陶青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和调查,得知陶青不想解除《分期还款协议》,同时因为《分期还款协议》中没有约定利息,所以陶青认为所有欠款都是无息的。贺江一家对陶青的表现感到失望,最终他们决定委托冠领律师代理提起诉讼,要求陶青立即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冠领律师根据借款的性质如实指出,法律规定,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所以《分期还款协议》中关于260万元的约定无效,剩余257万元的约定有效。因为陶青未按约定还款,所以贺江一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从合同解除之日起主张利息。

经计算,陶青剩余的欠款本金为458万元。对于260万元的信贷资金部分,由于双方对借款合同无效均有过错,且贺江一家确有损失,因此应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占有使用费;而对于剩余的本金部分,则应按照相同的利率标准计算利息。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陶青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贺江一家借款本金458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借款利息及占有使用费。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知道在面对借款需求时,应该保持理性和谨慎,避免盲目信任或轻信他人。同时,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也应该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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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主编: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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