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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13:55:0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2年2月,孙佳入职了一家位于上海青浦区的餐饮店。2023年5月,孙佳与该餐饮店经营者发生矛盾,后又因餐饮店装修,导致孙佳无法工作。孙佳决定离职,并要求餐饮店补发尚未结清的工资。而经营者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为此,孙佳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师代理孙佳向上海青浦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帮助孙佳拿回应有的劳动补偿。
孙佳是陕西人,2022年2月来到上海务工,通过网站应聘入职了一家餐饮店。主要工作为炒菜炒饭外卖打包,她与该餐饮店负责人张文口头约定工资为225元每天,每月18日发放上月工资。2022年10月因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孙佳被调整为储备店长,主要工作变更为店铺运营管理和新进人员面试等。
2023年5月,餐饮店因经营不善被张文转让,新店主何静接手后决定对店铺进行全面装修。店铺装修少则也得三个月,为此,孙佳要求何静支付此前尚未结清的工资。谁知,何静称孙佳不是餐饮店的员工,相关劳务合作都是与前任店主张文个人约定的,和餐饮店无关,双方因此发生了矛盾。
2023年5月底,孙佳迫于生活和经济压力决定离职,于是通过快递向何静邮寄了解除双方劳动关系的合同。离职了,餐饮店拖欠的工资该怎么办?为此,孙佳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经网络了解后,孙佳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了委托,委派郝芳颖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孙佳虽然未与餐饮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孙佳在餐饮店工作期间,按照约定完成了工作任务,餐饮店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现任店主何静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是违法行为。
随即,冠领律师立即协助孙佳整理搜集量了她与前店主的相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案件相关证据,代理孙佳向上海青浦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餐饮店支付拖欠的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
仲裁庭上,冠领律师提出:孙佳与该餐饮店存在事实工作关系,她通过支付宝按月稳定持续周期性地获取工资,符合工资支付特点,且明确备注有工资月份及门店信息,可印证孙佳与该餐饮店存在事实工作关系。另外,餐饮店经营者变更不影响其与申请人之间劳动合同的履行。现该餐饮店店主何静称前店主张文是提供兼职劳务与承揽经营的第三方自然人,与孙佳为劳务合作与承揽经营的关系。即便照此说法,孙佳在何静的店铺提供劳动应系客观事实,至于兼职、承揽或是其他法律关系,应由何静承担举证责任。而何静未能提供相应证据予以佐证。
另外,孙佳自2022年2月入职至2023年5月离职,都未能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年的前一日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冠领律师又根据饮食店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主张饮食店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仲裁委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裁决餐饮店限期支付孙佳未发放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共计3.2万元。
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孙佳不仅如愿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和补偿,也对相关法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