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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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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海南万宁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4-05-27 14:30:0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督导,赵越律师代理的海南万宁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经由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委托人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书》于2023年3月31日解除;开发商限期退还委托人购房款26万元。

老人刘峰在海南万宁认购了一处房屋,之后他发现自己没有购房资质,无法购房。为了要回已支付款项,刘峰委托了冠领律所代理诉讼。冠领律师接案后,在法庭上输出了专业的法律观点,最终帮助刘峰要回26万元购房款。

冠领律师代理海南万宁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胜诉

刘峰是北京人,已年近70岁。出于养老需求,他于2022年3月13日在海南万宁购买了一处房屋,签下了多处载有房屋所在地限购政策提示信息的《房屋认购书》,并向开发商支付了购房首付款26万元,定金5万元。

之后,因无法办理按揭贷款,他才发现自己之前误判了购房资质。这一突如其来的情况让刘峰备感无奈和焦虑。他深知自己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于是于2023年3月31日向开发商提出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的请求。

然而,开发商对此并不买账。他们认为,刘峰签署认购书时,已明确知悉其购房资格;签署后,又以没有按揭贷款资格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是违反认购书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刘峰没有解除权,开发商最终拒不退还所有款项。

面对开发商的强硬态度,刘峰感到无助和困惑。他不知道自己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他决定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在咨询了多家律师事务所后,他最终选择了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冠领律师代理海南万宁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胜诉

冠领律所初步了解了刘峰的情况,迅速指派诉讼经验丰富的赵越律师承办此案。赵律师在详细研究案件材料和法律法规后,为刘峰制定了一套详细的维权方案。他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在本案中,刘峰已经于3月31日向开发商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其无力购买并要求解除认购书,这符合法定解除的要件和程序。因此,开发商的主张不应得到支持。

在冠领律师的精心准备和代理下,案件最终得到了法院的受理和审理。经过充分的法庭辩论和证据展示,法院最终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刘峰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认购书》于2023年3月31日解除;同时,开发商被限期退还刘峰支付的购房款26万元。

刘峰感激地表示,是冠领律师的专业和敬业让他得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在维护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在面对类似的纠纷时,我们应该积极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而不是盲目地采取过激的行动或放弃自己的权益。

(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判决书

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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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姚晓婷

审核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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