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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2 15:54:49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胜诉公告:由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督导,刘伟律师代理的上海浦东离婚纠纷案,经由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作出《民事调解书》,载明原告与被告(委托人)离婚。
有钱了家却没了,年近古稀的刘全海因上海浦东老宅拆迁,婚姻再次亮起红灯。原来,不是老房拆迁安置人的妻子陈慧芬不仅要离婚还索要动迁安置房,刘全海无奈之下只好寻求法律帮助。冠领律师经过努力,证明陈慧芬不享有动迁安置利益。2023年9月,在法院主持下,刘全海与陈慧芬调解离婚。
刘全海和陈慧芬均系再婚,陈慧芬与前夫有一女儿,刘全海与前妻有一儿子。刘全海和陈慧芬组成家庭后,四人一起生活在刘全海位于上海浦东的老宅中。虽然刘全海文化不高,收入微薄,但他一直将陈慧芬的女儿视如己出,尽心尽力的将其抚养成人。
但是,这份真心却没得到“珍惜”。2012年,刘全海老宅因地铁线路延伸段被划入拆迁范围。征收部门最终确认的被安置人为刘全海及其母亲,并不包括陈慧芬及其女儿。这引起了陈慧芬及其女儿的不满,在刘全海多次解释下,陈慧芬及女儿依然坚定要求安置利益。
随着矛盾升级,双方感情破裂,陈慧芬一纸诉状将刘全海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分割安置利益。刘全海无奈之下只好寻求法律帮助,经过朋友介绍,刘全海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冠领律所经过研判接受委托,指派刘伟律师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双管齐下”,一边与刘全海深入沟通并指导其收集整理证据,准备应诉材料。一边与陈慧芬会面,找到问题根源。
冠领律师依据相关证据向陈慧芬释明法理,首先,在相关征收文件中,已经明确认定该老房的安置人员为刘全海及其母亲。其次,该老房为刘全海在婚前建造的,属于其婚前财产。此后刘全海与陈慧芬结婚,但是陈慧芬户口并未迁入该老房中。因此,本次拆迁所获得的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经过冠领律师对相关规定深入浅出的解读,陈慧芬对于自己确实不享有安置利益有了明确认知,放弃了索要安置利益。
但经过此事,刘全海和陈慧芬的感情已经无法修复。于是,冠领律师配合法院,推动双方就离婚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在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载明刘全海和陈慧芬离婚。
本案中,委托人年岁已高,冠领律师在沟通过程中注重将法言法语通俗化,双管齐下,力求以最便捷、最快速的方式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从而维护了委托人的安置利益。案件结束后,委托人对冠领律师表达了诚挚的谢意。(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姗珊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