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4-01-30 13:59:4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二十多年前,家住北京海淀的宋书文将老宅翻新后并加盖了房屋。2017年时,老宅被纳入拆迁征收范围。2022年时,宋书文的弟弟妹妹以宋书文与征收部门恶意串通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书》为由,将宋书文诉至法院,一审法院驳回了弟弟妹妹的部分诉求,他们不服,提起上诉。在冠领律师的帮助下,二审法院再一次驳回了弟弟妹妹的上诉,维持原判,保全了宋书文的征拆权益。
家住北京海淀的宋书文,家中还有弟弟宋书成,妹妹宋淑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们共同生活在海淀区的老宅中。1982年,三弟将老宅的西房卖了宋书文,并签订《字据》。后因为工作原因,弟弟妹妹们都逐渐搬离老宅。老宅的房屋年久失修,宋书文于2002年在老宅南院新建了5间房,并对北院两间房进行修缮。在2005年时,宋书文又在北院、南院分别加盖了两间房屋。
2017年,当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宋书文所住老宅被纳入征收范围。当弟弟妹妹们知道老宅要被拆的消息后,找到宋书文要求分割老宅内的房屋。宋书文认为老宅内的所有房屋都由他一人建造翻新,弟弟妹妹无权分割。见宋书文不愿分割房产,弟弟宋书成、妹妹宋淑静将他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将老宅北院中的两间房屋分给他们,其余房屋仍由宋书文居住使用。
2022年,拆迁项目正式启动,征收部门与宋书文确认了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人口数2人等相关信息。随后,征收部门与宋书文签订《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书》,向他共支付了腾退补偿款479万元。弟弟妹妹得知此消息后,认为宋书文无权处分他们的财产权益,该协议书是他与征收部门恶意串通所签,应为无效,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宋书文来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经律所研判,委派吴幸福律师、龚静律师代为应诉。
冠领律师介入后,立即联系宋书文了解案件具体情况。随即,协助宋书文整理搜集了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分家协议书》、《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书》、宅基地确权情况表等相关证据材料,并根据房屋权属变更情况制定出诉讼方案。
到了开庭时间,冠领律师代理宋书文出庭应诉,提出:
其一,弟弟宋书成,妹妹宋淑静的户口不在老宅所在地,并非当地集体组织成员。而宋书文户口在当地,并在老宅长期居住,宋书文被当地村委会确权为涉案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征收部门根据相关政策与宋书文签订协议书并无不当。该协议书系各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另外,宋书成、宋淑静认为征收部门与宋书文签订协议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了自身利益,但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应不予采信。
其二,即便根据相关生效判决老宅中存在宋书成、宋淑静共有的房屋,但当地征收部门是依据补偿实施细则与院落宅基地使用权人签订协议书,且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并不当然导致双方签订的《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综上,宋书成、宋淑静要求确认征收部门与宋书文签订的《腾退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经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判决驳回宋书成、宋淑静的诉讼请求。但宋书成、宋淑静对判决结果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在二审过程中,面对宋书成、宋淑静重新提交的证据。冠领律师重申了于法无据,且违背客观事实的观点。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故判决驳回宋书成、宋淑静的上诉,维持原判。
冠领律师全面取证,在案件两次审理过程中,都最大限度内保全了宋书文的财产权益。(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均为化名)
撰稿人:毛梦遥
审核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