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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9 15:03:25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上海七旬老人严齐山与家人签订协议分割房屋17年后,其弟弟却突然反悔,不愿配合办理过户手续。2023年8月,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受严齐山的委托处理此案。冠领律师集齐证据,以分家析产、所有权确认纠纷提起诉讼,成功确认房屋归属,实现过户诉求。
严齐山是家中的大哥,还有一个弟弟和三个妹妹,五兄妹曾与父母在上海闽行区某房屋中居住。随着五兄妹纷纷结婚生子,父母的年纪也越来越大。为了避免这个大家庭未来因争夺遗产走向分裂,父母决定生前确认好房屋的归属。
2004年,父母与五兄妹开展了一场家庭会议。因父亲和严齐山的儿子严明在2003年取得了案涉房屋的产权证书,再加上传统思想的影响,父母决定将案涉房屋分给大儿子严齐山。三个妹妹均同意父母的决定,但弟弟严思远最初却是反对的。经过协商,最终严思远也同意了此事,不过严齐山需要向他支付12万元补偿款。一家人当场签订了一份《家庭协议书》。
此后的两年,严齐山如约转账,严思远出具了收条。严齐山本以为分房事宜就此尘埃落定,没想到2021年,随着父母的相继去世,兄弟间就此事再起波澜。
严齐山想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和儿子的名下,需要弟弟妹妹的配合,但严思远却不太情愿。经过多次交涉,严齐山才知晓原因。严思远认为现在的房价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自己只收取12万元补偿款亏了,所以反悔。但严齐山认为双方应该遵守协议约定,并且当年支付的12万元并不少,是合理的。
兄弟俩因此事一直僵持着,直到2023年,严齐山决定诉诸法律解决问题,于是他委托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沈达巍律师受律所指派承办此案。
冠领律师从严齐山父子处了解案情后,查阅了房屋产权证书和《家庭协议书》,随后又联系严齐山的妹妹们,了解她们的态度。三个妹妹均表示是自愿签订的协议,同意房屋归属于大哥。律师认为案涉房屋是严齐山的父亲与儿子共同共有,严齐山的父亲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一家人签订《家庭协议书》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所以该协议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冠领律师随后准备了产权证书、协议、收条等证据,以分家析产纠纷和所有权确认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四个弟弟妹妹以及严齐山和严思远的妻子都列为被告,要求几人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庭审中,三个妹妹均同意严齐山的诉求,但严思远辩称,需要法院审核《家庭协议书》约定的12万元补偿款是否属于案涉房屋当时市场价格的一半,如若达到一半就同意严齐山的诉求。
冠领律师利用房屋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曾为严齐山的父亲、儿子共同所有,各占50%的份额,利用《家庭协议书》和收条,证明协议合法有效,严齐山已如约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严思远却未遵守约定。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意见,认为严齐山的诉求于法有据,故判决案涉房屋由严齐山、严明共同共有,几位被告限期配合严齐山办理产权份额的过户手续。
几位被告没有提起上诉,判决书下达不久后,严齐山顺利办理好过户手续,这场根源于2004年的纠纷至此终结。(文中除办案律师外皆为化名)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