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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13:57:1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承受着极大的法律风险。近日,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广东深圳的一起案件就是这样的情况,该案经冠领律师努力,劳动者(委托人)最终获赔8.4万余元。
委托人名叫周文祥,是贵州某村的村民。2022年7月,周文祥来到广东深圳,并在当地找到了一份泥头车司机的工作。
来到大城市打拼的周文祥十分珍惜这份工作,始终兢兢业业,没有出现什么大差错。令周文祥没想到的是,2023年7月,他所任职公司老板的儿子突然找到他,要求他交还泥头车钥匙、行驶证、运输证等生产工具。周文祥不知为何突然要求自己交还这些物品,但还是照做了。这之后,公司再没有安排给周文祥任何工作。
身边的同事对此议论纷纷,认为公司是以这种方式将周文祥辞退。听到同事的议论,周文祥决定找公司讨要说法,并向公司索要相应补偿。多次协商均未果,无奈之下,周文祥决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遂通过电话联系到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经研判,指派经验丰富的罗岑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案后,立即与周文祥进一步沟通案件细节。听完周文祥的叙述,冠领律师认为当下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公司老板的儿子收回车钥匙等相关物品的行为系辞退周文祥。但在冠领律师针对性地询问案件细节时,了解到周文祥虽工作近一年,但公司始终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对此,冠领律师告知周文祥,用人单位未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自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二倍工资。周文祥听后,当即向冠领律师表示,向公司索要二倍工资差额的意愿。确定周文祥具体诉求后,冠领律师代理他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因没有劳动合同,冠领律师便调取了周文祥的银行工资明细单、社保保险参保交费明细、微信转账记录等证据,以证明在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间,周文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确认了入职时间及工作岗位。
冠领律师将上述证据提交至劳动仲裁委,并指出,案涉公司负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一直未签,应承担未签劳动合同的不利后果,依法应自2022年8月至2023年7月,向周文祥支付两倍工资。除已支付的正常工资外,该公司还应支付上述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
此外,冠领律师还帮助周文祥向公司主张了相应的律师费。
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裁决确认周文祥与公司于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案涉公司限期向周文祥支付二倍工资差额8.4万余元,并向周文祥支付相应律师费。
面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冠领律师积极取证,力证周文祥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顺利帮助他拿到8.4万余元二倍工资差额,维护了周文祥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文中人物除办案律师外均为化名)
撰稿人:李舒婷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