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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0:10:2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在“保本承诺”下满怀期待地委托他人投资虚拟货币,却遭遇亏损;受托人虽写下欠条承诺偿还,却未按约履行;起诉索债时又遭遇败诉。这段令人闹心的经历,就发生在广州的杨先生身上。
一审法院认定虚拟货币投资不受法律保护,是否意味着杨先生手中的欠条就此作废,损失只能自行承担?他抱着最后的希望,找到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律所指派律师孙亮代理此案。一场上诉逆转之战由此开启。
故事的开端源于一次朋友间的投资介绍。2024年初,杨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精通外汇交易的李先生。在李先生承诺亏损由他兜底的情况下,杨先生心动了。双方于同年7月约定,杨先生出资14.5万元,由李先生全权操作进行虚拟货币交易。

然而,投资并未如预期盈利,账户很快出现大幅亏损。对此,李先生先以“行情波动”“正在解仓”等理由安抚,后来见局面难以挽回,便主动承认自身交易失误,愿意承担相应损失。他向杨先生出具欠条,承诺2024年10月前全额还款,但实际仅偿还了3.7万元。
对于剩余款项,杨先生多次催讨无果,遂以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维权。但一审法院认为,案涉款项属于虚拟货币投资资金,虚拟货币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杨先生无法充分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据此驳回了他的诉求。
冠领律师仔细研读卷宗材料,梳理转账记录、欠条、微信聊天记录、还款凭证等证据,厘清“投资行为、资金亏损、出具欠条、承诺还款、部分还款”的事实链条。律师发现,一审法院以虚拟货币投资不受保护为由全盘否定杨先生的权利,忽略了欠条成立于亏损发生之后,是双方就损失赔偿达成的独立清算协议这一关键事实。双方的法律关系已经发生转化从委托理财关系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由此,律师从双方法律关系的定性以及欠条效力出发,形成诉讼思路,代理杨先生提起上诉。

二审过程中,李先生辩称,欠条是受胁迫签署,案涉款项属于委托投资,虚拟货币投资产生的亏损应当由委托人杨先生自行承担。
针对对方的抗辩,冠领律师首先反驳道,李先生主张欠条受胁迫,但没有提交任何证据予以佐证,并且出具欠条之后其主动履行部分还款义务,该行为足以印证欠条系真实意思表示。
紧接着,律师指出,虽然原始委托理财合同因投资标的为虚拟货币而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为无效,但欠条并非投资交易的组成部分,而是亏损已成既定事实之后,双方针对损失责任划分达成的全新债权债务清算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另外,在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中,李先生自认交易操作失误,愿意承担损失,与欠条内容相互印证,可以印证债务形成的合理性。
2026年3月,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为一审查明事实清楚但处理结果有误,遂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李先生限期向杨先生返还10.8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
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的委托理财行为无效,不等于当事人事后自愿达成的损失结算、赔偿协议一并无效。本案中,冠领律师没有被“虚拟货币不受保护”的表面困境所局限,而是跳出固有思维,抓住事后清算协议独立性这一突破口,助委托人完成从一审败诉到二审改判的逆转。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