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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北京房山法定继承纠纷案胜诉

2026-08-10 11:14:16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在北京房山区有一栋老旧的步梯楼房,潘先生已经在五楼住了几十年。如今年过七旬的他腿脚大不如前,每次爬五层楼都气喘吁吁、步履艰难,稍有不慎就有摔倒的风险。潘先生早有卖掉老房换购电梯房以安度晚年的打算,可这份养老期盼偏偏卡在了儿子小潘这里。

这套房子本是潘先生与妻子张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张女士名下。2023年张女士因病离世,没有留下遗嘱,法定继承人只有潘先生和小潘两人,潘先生便继续在该房屋居住。2026年初,75岁的潘先生不愿再忍受每天吃力爬楼的生活,向小潘提出了“卖掉老房换电梯房”的想法。但父子二人曾因潘先生的儿媳多次产生矛盾,彼此心存芥蒂,小潘强烈反对卖房,并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4月底,潘先生为此走进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所指派律师杨中祥、实习律师邵佳芳代理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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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老人的无助和父子僵持的局面,冠领律师团队敏锐地意识到,本案不仅仅是一起析产继承纠纷,更是一场关于老年人居住权与处分权的保卫战。案件的难点在于,虽然潘先生有权分得案涉房屋的大部分份额,但在小潘不同意分割、双方矛盾尖锐的情况下,如何争取房屋完整产权归潘先生所有,是实现老人“卖房换房”愿望的核心。如果法院仅判决按份共有,潘先生依然无法独立处置房产,换房的愿望最终还是会落空。

冠领律师迅速调取了婚姻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不动产权证等证据,证明案涉房屋确为潘先生与张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且张女士的父母早于张女士去世,潘先生父子二人是仅有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律师紧扣居住需求要点,梳理了潘先生的居住现状,明确潘先生仅有这一套住房、常年独自居住在五楼,高龄爬楼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而小潘名下另有房产,对案涉房屋并不存在实际居住需求。据此,律师代理潘先生提起了法定继承纠纷诉讼。

庭审中,小潘依旧反对分割房屋,并道出了自己的顾虑:“我爸现在找了一个老伴,我担心他受骗。”

冠领律师首先依据《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梳理权属划分逻辑:案涉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份额属于潘先生的个人财产,另一半份额属于张女士的遗产,由父子二人均等继承,因此潘先生一共享有四分之三的房屋份额,小潘仅享有四分之一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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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律师详细说明了潘先生目前的居住困境,并结合其占有绝大部分产权、年老无其他住房的情况,提出分割方案:房屋整体归潘先生所有,潘先生按照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向小潘支付相应折价款。该方案既符合法定继承规则,又能避免父子因共有房屋持续产生矛盾,兼顾了法理与老人的晚年生存需求。

另外,针对小潘“怕父亲再婚受骗”的顾虑,律师强调,成年人依法享有婚姻自由和财产处分自由,子女不能仅以情感顾虑,剥夺父亲合法继承、处分房产的权利。

2026年6月,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确认案涉房屋中属于张女士的份额由潘先生父子各继承一半,并从“有利于生活、照顾老年人权益”的原则出发,判决案涉房屋归潘先生所有,潘先生限期向小潘支付22万元折价款。

冠领律师聚焦养老刚需,兼顾法理与人情,仅用两个月就化解了父子间的房产分割僵局。这一纸判决尘埃落定,既保障了小潘应得的遗产价值,也成全了潘先生出售老房置换电梯房、安稳养老的心愿。

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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