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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0 10:55:3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广东深圳,松野公司车间里,冯向明从2005年7月起就入职了这家日企背景的五金厂,一干就是十几年,做到总务课部长,管人事、后勤、食堂和财务杂事。2020年3月,疫情正紧,公司法定代表人山边智津子困在日本回不来,远程委托冯向明代为打理深圳这边的日常事务。
那段时间供应商要现金结货款,工人要发防疫物资,厂里要修设备,对公账户划转不便,冯向明前后垫付了近30万元。每一笔冯向明都留了报销单,2021年6月整理成总表,山边智津子在日方核对后签了字。
此后,冯向明分别在2022年6月、2023年10月两次通过微信向山边智津子催款,对方虽口头答应,却一直没有还款。2025年3月,冯向明决定通过劳动仲裁追回款项,但仲裁委却以“不符合立案条件”拒绝受理这起案件。

走投无路之际,冯向明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许辰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接手后,首先指导冯向明收集了微信催款记录、山边智津子签字的对账表格、付款发票及仲裁不予受理通知书,成功锁定了“垫付事实+签字确认”两条证据线。随后,冠领律师代理冯向明向法院提起了劳动合同纠纷诉讼。
庭审中,松野公司提出多重抗辩:首先声称2020年12月起公司已由客户方公司代管,冯向明应找代管方报销;其次认为员工无能力垫付货款,报销单集中出现在2021年6月疑点重重;还提出山边智津子的签字随意、电子章未备案;最后甚至反指冯向明在代管期提取大额现金、侵吞废料收入百余万元,保留另案起诉权利。

冠领律师在法庭上对此进行回应:
首先,冯向明垫付行为发生在2020年3月至12月,当时山边智津子仍是法定代表人且书面委托其代管,垫付关系成立于冯向明与松野公司之间,与后期谁代管公司无关;
其次,山边智津子签字的对账表格明确记载垫付总额近30万元,被告虽否认签字但未申请司法鉴定,依证据规则应确认其证明力;
再次,疫情期供应商要求现金结算、由总务负责人先垫后报,符合当时客观条件,被告以“应有转账记录”全盘否认,却拿不出反证推翻签字确认件;
最后,被告主张冯向明侵吞公司财产属另一法律关系,不能作为拒付本案垫付报销款的抗辩事由。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6月30日,法院判决松野公司于10日内支付冯向明报销款近30万元及律师费。
老员工在特殊时期替公司扛事、垫钱、留单据,本就是职场里最朴素的信任。法律保护的正是这种信任:老板签了字确认的账,不能因为换了几任代管、翻出几年前的财务疑云,就变成不算数的白条。留好每一张报销单,比依赖任何口头承诺都更可靠。(文中除冠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及涉案企业名称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