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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0:19:01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3月,上海市奉贤区某村一处老宅静谧如常,而村民周华家中却深陷纠纷困扰,一纸法院传票打破了往日平静。起诉周华的是其前嫂子许芳和侄女。二人主张对周华居住的村内1、2号老宅享有三分之二的所有权份额,由此引发了这场跨代分家析产、法定继承纠纷。
这场纠纷的根源可追溯至四十余年前。1、2号老宅最早由周华父母申请、出资建造。1991年宅基地确权办证时,登记的权利人共计五人,分别为周华及其父母、彼时尚未离异的嫂子许芳以及侄女。
后续因家庭人口增多、原有住房面积不足,2006年,周华的兄长周至(许芳前夫)作为申请人,在本村同一宅基地范围内申请增建3号房屋。谁料,这栋后续增建的房屋成为双方份额争议的核心导火索。

许芳母女提出诉讼主张:依据“一户一宅”政策,结合2018年相关法院判决,周华父母的宅基地及房屋份额已划归3号新建房屋。据此,1、2号老宅的权利人仅剩周华与二原告,母女二人理应分割老宅三分之二的产权。
一审判决作出后,原告的诉求得到法庭支持,周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案件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面对时间跨度近四十年、事实错综复杂的宅基地析产继承纠纷,周华慕名来到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求助,律所指派马小青律师代理本案。
介入案件后,律师迅速梳理全案事实、核对证据链条,精准锁定案件核心关键点:案涉1、2号老宅长期由周华实际占有、出资修缮、维护使用;其兄长周至早已通过《房屋转让协议》将自身在老宅中的全部份额转让给周华。
针对原告主张的“3号房屋为分户新建、老宅原有权利人资格灭失”的核心观点,律师为还原政策事实、查清建房审批原始依据,向城建中心申请调查取证。最终城建中心出具《情况说明》,明确:3号房屋并非分户另行获批的新宅基地房屋,而是基于原户人口增加、原住房面积不足,在原有同一宅基地权证范围内的证内增建房屋,属于典型的“一证多宅”情形,并非独立分户宅基地。
为进一步夯实证据,律师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调取核实2006年3号房屋审批建房的全部立基人口,共计8人,包含周华一家三口、周华父母、周至一家三口。基于完整事实与政策依据,律师确立了“整体析产、一证统算、多退少补”的核心辩论逻辑。
庭审中,律师凭借庭前准备的证据,展开辩驳:
首先,3号房屋属于户内人口扩容的增量建房,是对原有宅基地的补充扩建,绝不代表权利人自动放弃老宅存量产权份额,周华的父母在老宅的合法权益始终存续。

其次,针对原告质疑《房屋转让协议》真实性的诉求,律师当庭提交协议原始文本,并申请多名知情证人出庭作证,完整佐证转让事实合法有效,证实周至已将自身在1、2号老宅中的全部份额转让给周华,其在老宅的份额应当依法予以核减。
最后,案涉三套房屋总建筑面积共计480.1平方米,按照8名原始立基人口平均核算权益。此前另案判决已确认周至在3号增建房屋中享有70%的份额,基于整体核算原则,周至已足额享有新建房屋权益,其在老宅的原有份额应当退出,对应权益依法分配给周华及其家属。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于2025年9月11日作出判决:1、2号老宅产权份额中,周华一家三口合计享有66%核心份额;周华母亲享有17%份额;原告许芳仅享有13%份额,周华侄女仅享有4%份额。
本案中,冠领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与专业的法理辩驳,厘清“一证多宅”权属争议,打破了跨代老宅份额纠纷僵局,最终帮助委托人一家牢牢守住祖宅大部分合法权益。(除代理律师外,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