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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广东深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胜诉

2026-07-15 10:35:5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5年3月15日,广东深圳的午后阳光和煦。对于钟女士而言,这本该是一个平常的工作日。然而,当天下午3时许,她像往常一样在关闭店门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打破了这份平静。

当天,紧邻门店的无越公司(化名)的广告牌设施毫无征兆地脱落,重重地砸向了钟女士的左上肢。剧痛瞬间袭来,她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经诊断,钟女士的伤情为左侧尺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她因此住院治疗13天。这场意外不仅给她带来了身体上的创伤,更让她的生活和工作陷入了困境。后续,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及司法鉴定机构鉴定,钟女士的受伤情况被评定为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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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从天而降的横祸和随之而来的各项损失,钟女士在迷茫与无助中找到了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并办理了委托手续,律所指派经验丰富的杨仕豪律师介入此案。

接手案件后,冠领律师首先协助钟女士收集并整理了关键证据,包括事故现场情况、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以及各项费用票据。随后,冠领律师依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结合深圳市的赔偿标准,对钟女士的各项损失进行了精准的核算。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被抚养人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律师充分考虑了他们的具体情况,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与合法性。

准备完毕后,冠领律师代理钟女士向法院提起了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之诉。

在诉讼过程中,冠领律师称,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253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越公司作为广告牌的管理人,有义务证明自己已尽到管理、维护职责,若无法证明,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审理过程中,无越公司虽辩称无需担责,但未能完成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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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除向法庭积极释法明理外,还逐一出示了证据,并详细阐述了各项赔偿金额的计算依据和标准,请求法院支持钟女士的诉讼请求,以弥补其因本次事故遭受的巨大损失。

案件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观点。无越公司作为门店广告牌的管理人,在广告牌设施脱落砸伤钟女士的情况下,未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当对她的损失承担侵权责任。

2026年5月,法院判决无越公司限期向钟女士赔偿28万余元。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山。本案警示各位读者,对于自己管理范围内的悬挂物、搁置物等,必须尽到勤勉的检查和维修义务,防患于未然。任何疏忽和懈怠,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本案也提醒大家,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寻求帮助。

撰写人:杨佳钰

审核主编:张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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