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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1:13:37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6年1月,广州的冬天有些湿冷。对于刚满十八岁不久的钟子航(化名)来说,这个冬天格外漫长。1月24日,正在上大学的他,突然被警察带走,罪名是涉嫌诈骗。随后,他被送进了看守所。铁窗之内,这位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内心充满了不解和恐惧。他不明白,自己在网上帮人“做点事”、赚点零花钱,怎么就变成了“诈骗犯”。

钟子航的家人得知消息后心急如焚,他们立刻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律师刘茗轩、实习律师于梓浩受律所指派担任钟子航的辩护人。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赶往看守所会见了钟子航。隔着会见室的玻璃,钟子航向律师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他说,大概在2025年6月,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人。对方让他帮忙找某些社交媒体的账号,他照做后获得了1000元作为报酬。后来,这个人又让他帮忙在网上卖一些游戏装备、游戏币之类的“虚拟物品”,他通过这个又赚了差不多7000元。钟子航反复向律师强调,他只是在网上按照对方的要求操作,从来没接触过任何一个被“骗”的人,也完全不清楚这些账号和虚拟物品到底被用去干了什么,他觉得自己就是做了个“网络兼职”。
这次会见,让律师敏锐地察觉到,这个案子在法律定性上很可能存在争议。钟子航所描述的“提供账号”和“转卖虚拟物品”行为,更像是为上游可能存在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某种“帮助”,这与刑法中典型的、直接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罪”,在行为模式上有着本质区别。更可能涉及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类罪名。而且,即便构成犯罪,钟子航仅获利8000元,在相关司法解释里,属于情节比较轻微的那一档。更重要的是,钟子航刚满十八岁,是个在校大学生,这次犯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年轻、社会经验少、对法律红线认识模糊。

会见结束,律师立即着手整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在2026年1月28日向公安机关提交。在这份专业法律文书里,律师围绕三个核心点展开论述:
第一,关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律师认为,钟子航的行为模式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他本人没有实施任何欺骗行为。即便其行为可能触及其他法律,考虑到其获利数额小、情节轻微,存在依法从宽处理的空间。
第二,关于钟子航本人的情况。律师强调钟子航“刚满十八岁的在校大学生”这一特殊身份。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此次涉案主观恶性不大,更多是源于认知错误。对他这样的年轻人,司法政策应当侧重于“教育、感化、挽救”,而不是简单的惩罚。如果能在案件办理中给他一个取保候审、继续学业的机会,将更有利于他认识错误、回归正途,避免羁押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关于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有必要性。律师指出,钟子航涉嫌的是非暴力犯罪,此前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到案后态度坦诚,家庭也有条件对他进行监督,对其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案件侦查,也不会有社会危险。
收到意见书后,公安机关在再次审查了全案证据,综合考虑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后,经评估认为,对钟子航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2026年2月,检察院对钟子航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紧接着对其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本案中,冠领律师通过深入剖析犯罪行为的法律实质,结合刑事司法政策中对涉罪青少年“教育为主”的精神,用扎实的法律意见成功说服了办案机关,为这位一时糊涂的年轻人争取到了一个宝贵的改正机会。这个结果,不仅让一个年轻学子得以重回正常轨道,也让大家看到了法律在严厉之外,所应有的理性与温度。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
文章类型:原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