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费咨询电话:400-8789-888
TEAM
400-8789-888
2026-10-14 11:18:4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11月,广东深圳的宋承远(化名)因病休假,却在休假结束之时遭到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于是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冠领律师论证公司医疗期届满后未先安排新岗即单方解雇,构成违法解除,获得仲裁委裁决公司向宋承远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2万余元并支付部分律师费。
2021年3月,宋承远入职深圳某机电公司工作。2025年11月他因病休假,医疗期计算到2026年2月9日。但在医疗期届满时,公司突然向其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声称“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决定于2月28日与宋承远解除劳动关系。在此之前,公司从未给宋承远另行安排过工作。
更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同一天公司又拿出一份没有签字盖章的“N+2协商稿”;等3月2日才发出《返岗及调岗通知书》、3月5日又下发了一份解除通知。宋承远在3月5日文件上签了收款账户,但只是领钱,不是确认新解除时间。机电公司却想把解除日往后挪、把解雇包装成协商。宋承远决定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维权,肖爱成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梳理案件后,代理宋承远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过程中,机电公司答辩称:月均工资应按病假低薪月份计算,解除时间应为3月5日;调岗已安排,解雇合法。
冠领律师则分三个方面展开论证:
第一,解除权是形成权,2月26日盖章通知送达到位,劳动关系2月28日就终止;3月之后的返岗、调岗、再发通知,都是解除后的补救动作,不能倒回去补正此前的法定前置程序。
第二,公司2月26日决定解雇时从未排过新岗,3月2日才下发《返岗及调岗通知书》,晚于解除日,依法不能溯及补正,解雇缺程序、缺事实,属违法解除。
第三,工资基数不能被病假月份拉低。宋承远自2025年11月病休,若把四个低薪月塞进前12个月平均,会不合理稀释正常劳动收入;应当按病休前12个月应发工资加年终奖折算月平均工资。
仲裁委经审理,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2026年8月10日,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差额2万余元并承担部分律师费。
医疗期满不是公司“直接开除”的借口。冠领律师没被公司“N+2稿”“3月5日签字”带偏节奏,而是锁定各个环节时间点:没安排新岗就解雇,确认程序上违法,为委托人赢得了赔偿金。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