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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0:49: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1年3月,广州居民彭先生等14户业主共同出资在居住楼栋加装电梯,一楼住户邓女士深受加装电梯带来的挡光、噪音等问题困扰。2025年,邓女士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帮忙解决问题。经律师勘察、举证与庭审辩论,2026年4月,法院判决支持拆除违规加装的电梯金属门,并判令彭先生等14户业主向邓女士支付经济补偿。
案涉楼栋位于广州一老旧小区。2021年3月,经规划部门许可,该楼栋2至8层包括彭先生在内的14户业主共同出资加装了一部电梯。电梯井采用不透明材质,后续还安装了金属门,给居住在1楼的邓女士造成了噪音、采光遮挡及通行不便等困扰。
2022年至2023年间,相关诉讼已确认案涉加装电梯的规划许可合法,但邓女士仍认为其居住安宁权受到严重影响,遂于2025年委托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维权。律所初步了解案情后,指派欧超杰律师代理本案。
接手案件后,律师多次前往案涉小区实地勘验测量,绘制方位图,并收集了规划图纸、现场照片及电梯运行噪音记录等证据。
律师指出,虽然加装电梯持有规划许可证,但根据《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规程的通知》,电梯与邓女士起居室窗户的正投影净距小于6米,属于严重遮挡。而且,彭先生等人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二楼连廊位置并加装金属门,金属门频繁开合产生噪音、缩减通道宽度,构成新的侵权。据此,律师代理邓女士以彭先生等14户业主为共同被告,向广州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相邻权纠纷诉讼。
针对彭先生等人“电梯已取得合法审批,施工合法合规”的抗辩,冠领律师强调,行政许可合法并不等同于可以免除因损害相邻权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邓女士仍有权就实际损害主张补偿。
2026年4月,法院采纳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彭先生等14户业主限期拆除电梯前金属门,并共同向邓女士支付补偿金。本案的胜诉,彰显了律师在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之间的关键作用。







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