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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1:55:54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4年底,河北张家口的徐宁月在互联网婚恋平台上结识了一名自称汪力强的男子。汪力强谈吐得体、幽默风趣,徐宁月觉得自己遇到了对的人,双方很快有了感情基础。某次聊天中,汪力强告诉徐宁月,自己正在处理一笔“公司内部股权转让”的业务,因账户限额需要她帮忙中转一下资金。出于对汪力强的好感,徐宁月没有多想,将自己的银行账户提供给了对方。
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间,徐宁月按照汪力强的指示,多次代为接收并转账款项。她不知道的是,这些钱款正是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的血汗钱。2025年3月,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部分被骗资金流入了徐宁月的账户,随即将其列为犯罪嫌疑人。徐宁月在转账过程中逐渐察觉异常,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配合调查。然而,因涉案资金已进入其账户,徐宁月仍被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从河北押解至广州,刑事拘留于广州市某看守所。
消息传回张家口时,徐宁月71岁的母亲几乎崩溃。老伴早年去世,女儿徐宁月离异后独自抚养外孙女,全家人的生活主要靠徐宁月一人支撑。如今女儿身陷囹圄,这个家瞬间失去了主心骨。
2025年4月7日,徐宁月的家属经人推荐,找到了北京冠领(广州)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程丹粤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此时距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法定期限仅剩数日,时间很是紧迫。
冠领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赶往看守所会见了徐宁月,理清了案件的全貌:徐宁月与汪力强是通过网络婚恋平台结识,对方以“股权转让”为由让她代为转账,她从未从中获取任何经济利益,且在察觉异常后主动报警并配合追回了7.2万元赃款。
4月15日,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后,冠领律师向检察院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这份意见书从三个层面系统阐述了申请不予批捕的理由:首先,徐宁月主观上无犯罪故意,系被欺骗参与代为收款转账,不符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主观要件;其次,徐宁月主动报警、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并协助追赃,印证其无犯罪意图;最后,徐宁月家庭中有71岁患病母亲及17岁在读女儿,徐宁月是她们唯一赡养人和抚养人,长期羁押将导致家庭陷入生存危机。
检察机关收到意见书后,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4月17日晚,意见书提交两天后,冠领律师接到了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消息,公安机关对徐宁月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此时徐宁月的家属远在河北,无法立即赶到广州。冠领律师连夜驱车赶往看守所。当徐宁月走出那道沉重的铁门时,看到了等在门口的律师,眼眶瞬间红了。从刑事拘留到不批捕释放,这场持续十余日的风波,在律师的紧急介入下迎来了转机。
此后的一年里,徐宁月在冠领律师的指导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后续调查。2026年4月17日,广州市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终止对徐宁月的侦查,对徐宁月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此前羁押期限折抵完毕,不再执行),同时发还其被扣押的手机和银行卡。案件以行政处罚结案,未留下刑事犯罪记录。
从被跨省追捕、刑事拘留,到不批捕释放,再到以行政处罚结案,冠领律师在审查批捕阶段精准发力,通过及时会见、充分说理、锁定“主观无故意”的核心事实,成功获得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最终以行政处罚结案,为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庭守住了最后的依靠。(文中除代理律师外,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