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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1:06:0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0年11月,姜女士因医疗损害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定山东某医院承担70%的责任。2025年秋,迫于高昂的治疗费用负担,姜女士的家属向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求助,希望医院能够赔偿护理费等支出。在律师代理下,一审法院判决山东某医院赔偿近50万元。医院上诉要求减赔26万余元。二审中,冠领律师围绕护理依赖程度,结合损害填平规则,进行有力反驳,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11月,姜女士在山东某医院接受诊疗后发生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司法鉴定,医院对损害后果负主要责任,法院据此判定医院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同时明确:若此后产生新的必要、合理费用,姜女士仍可继续向医院主张。此后数年,姜女士辗转多家医疗机构,持续接受康复训练与对症治疗,整个家庭都因此承受着沉重的经济与生活压力。2025年秋,姜女士的家属联系到北京冠领(朝阳区)律师事务所,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向医院追偿已产生的治疗费用,律所指派景成坤律师承办此案。
接案后,律师系统梳理姜女士历次住院的病历档案、医疗费票据等凭证,并结合此前法院确认的责任比例,对判决生效后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逐项核对、规范组证,随后代理姜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前诉生效判决已确定的责任比例对本案具有法律约束力,姜女士主张的各项费用均围绕伤情康复产生,具备合理性与必要性,最终判令医院赔偿姜女士49.8万余元。医院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医院主张护理费标准过高、部分医疗及伙食费用缺乏必要性,要求缩减赔偿金额26万余元。
冠领律师依法反驳:首先,院方并未提交任何新的鉴定结论证明姜女士身体状况发生实质性改善,仅凭主观判断要求调减护理费缺乏依据;其次,案涉医疗费均围绕伤情康复支出,医院虽质疑部分用药的必要性,却未能举证证明治疗及用药存在不合理之处;此外,民事赔偿遵循填平原则,生效判决已对责任比例作出确认,医院无权反复要求调减赔偿责任。
2026年6月26日,二审法院审理后采纳冠领律师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冠领律师以扎实的证据、严密的论证为这个深陷病痛与经济双重压力的家庭,守住了应得的赔偿。


撰稿人:朱晋依
审稿人:张冠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