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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河北承德租赁合同纠纷案,委托人获法院支持购车补偿款62.6万

2026-07-20 10:28:0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21年3月,北京市朝阳区的胡女士租用他人京牌指标(北京市小客车上牌资格凭证),因指标人名下财产被法院拍卖而陷入“车财两空”的困境。冠领律师代理主张合同无效并请求返还财产,于2026年5月27日成功助胡女士获法院支持赔偿62.6万元。

胡女士与赵先生签订《车辆指标租赁协议》,约定胡女士租用赵先生名下的京牌指标20年,费用12万元。协议约定车辆登记在赵先生名下,但所有权归胡女士。随后,胡女士出资63.2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并登记在赵先生名下。

2024年8月,因赵先生涉及其他执行案件,该车被法院依法扣押并最终拍卖,成交价为62.6万元。胡女士面临“车财两空”的困境。

为了挽回巨额损失,胡女士委托北京冠领(深圳)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律所指派了罗岑律师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梳理案情后发现,涉案车辆已被合法拍卖,无法返还,且指标租赁协议本身违反公共秩序。随后,律师整理案件相关证据,代理胡女士向赵先生所在地的河北承德某县法院提起租赁合同纠纷之诉,请求法院判令赵先生承担补偿责任。

在庭审中,面对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冠领律师充分论证道,虽然案涉租赁协议因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公序良俗,依法应认定为无效,但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或折价补偿。本案中,车辆被拍卖无法返还,但赵先生因该无效合同实际取得了车辆被拍卖后的对应价值,理应由其承担补偿责任。

2026年5月27日,法院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令被告赵先生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胡女士车辆损失补偿款62.6万元。

这份判决最终支持了胡女士索要车辆拍卖后对应补偿款的诉求,冠领律师坚持以委托人的实际利益为核心,把控案件的法律关键点,成功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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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杜璐璐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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