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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1:25:03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大 中 小]
2025年底,在安徽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冠领律师帮助上海某建筑公司成功维权。面对被告张云哲(化名)以“经济困难”为由拖欠工程尾款近13年的情况,冠领律师以尽快回款为导向,积极推动双方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并设定强制执行条款,帮助建筑公司实现了逐步回款,法院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2011年,上海某建筑公司与张云哲签订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为张云哲的安徽某工程项目提供植筋服务。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13年1月5日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为9.88万元。张云哲于结算后支付了2.4万元,剩余7.48万元却迟迟未付。此后十余年间,建筑公司多次催讨,张云哲均以“别人欠我的钱也要不到”“家里人有病经济困难”等理由推脱。
2025年,多次催讨无果后,建筑公司委托北京冠领(上海)律师事务所提起诉讼,马燕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本案。
冠领律师梳理案情后发现,本案事实清晰、证据完整,核心困难在于被告确实存在支付困难,而非否认欠款事实。基于此,律师确立了“以调促和、分期回款”的诉讼策略。
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冠领律师向法庭出示了2011年的施工合同、2013年的结算表及催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张云哲承认欠款属实,但表示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付清。冠领律师抓住时机,提出分期付款方案,并巧妙设置“按期付款免利息、逾期付款追全款及13年利息”的激励与约束条款,为建筑公司设置了有力的履约保障。
2025年12月30日,经过多轮磋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张云哲应分两期付清74810元工程款;若按期足额支付,则建筑公司放弃逾期利息;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则张云哲需支付自2013年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长达十余年的逾期利息,且建筑公司可就全部未付款项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对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在欠款事实无争议,被告声称“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冠领律师以“推动还款”为核心目标,通过调解设计灵活的分期方案和有力的违约条款,帮助委托人逐步追回工程尾款。



撰稿人:霍雨菲
审稿人:段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