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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男子投资酒店生变故,冠领律师破解僵局助其合伙合同纠纷案胜诉

2026-06-18 10:56:42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2014年,安徽芜湖的何铭与张凯(皆为化名)在北京合伙经营酒店,数年后因张凯夫妇拖欠房租致酒店歇业、分红中断。何铭遂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面对案件事实复杂的局面,冠领律师成功锁定张凯夫妇为责任主体,于2026年5月帮何铭解除合伙关系并追回剩余投资款。

何铭与张凯是安徽芜湖同乡,二人于2014年签订《酒店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经营北京的两家酒店:何铭出资200万元,合伙期限20年,由张凯负责日常运营,每年固定时间分红。

协议签订后,何铭足额出资,酒店也按约分红。但好景不长,因张凯与其妻子王女士未按时缴纳房租,酒店于2021年左右关闭,合伙项目彻底停滞。当何铭要求退还剩余投资款时,张凯却以“合伙未经清算”“酒店亏损”等理由推诿。无奈之下,何铭委托到冠领律所,律师姜鹏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首先调查案涉酒店相关信息,核对转账记录、合作协议等关键材料,厘清合伙出资、分红、经营违约等核心事实。律师分析认为,尽管王女士未在案涉协议签字,但其实际与张凯共同经营酒店、处置合伙资产,应承担合伙债务。2025年秋,律师代理何铭对张凯夫妇提起合伙合同纠纷诉讼。

庭审中,王女士主张自己并非合伙人,不应担责;张凯则以合伙未经清算无法退款等理由抗辩。

冠领律师依据调查的信息指出,王女士是案涉酒店实际运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她与张凯深度参与酒店共同管理;此外,王女士曾被判决承担该酒店的巨额租金责任,她实质上也属于合伙人,应共同承担合伙责任。

针对清算问题,冠领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合伙合同终止后应先结算合伙财产。但张凯夫妇掌握主要经营资料,却在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内拒不提供完整账目和财务凭证,导致清算无法进行,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026年5月,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冠领律师的观点,依据公平原则判决:双方基于《酒店合作协议》成立的合伙合同关系于2025年11月解除,张凯、王女士限期向何铭给付投资款及资金占用费。这场持续五年的合伙僵局终获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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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郭滢

审稿人:段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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