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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律师代理湖北黄石不当得利纠纷案胜诉

2026-06-12 11:03:50    文章来源: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字体: [ ]

近年来,不少父母在城市公园的“相亲角”帮子女寻觅姻缘。2025年6月,武汉的张大庆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认识了“媒婆”方晴,并委托她帮儿子介绍对象。后因认为方晴收取的5万元服务费过高,张大庆求助至北京冠领(武汉)律师事务所。2026年4月,法院采纳律师关于“服务内容与收费金额严重不匹配”的观点,判决方晴返还张大庆不当得利款3万元。

2025年6月,张大庆在武汉一公园认识了“媒婆”方晴,并请她帮儿子小张介绍结婚对象,约定事成后发红包作为酬劳。后因张大庆不满意方晴帮忙介绍的对象,方晴将他和小张介绍至婚介公司。

一个月后,在婚介公司和方晴的安排下,小张与云南女孩小莹见面,两人互有好感,很快便登记结婚。期间,张大庆分别向婚介公司支付3.5万元、向方晴支付5万元。

然而婚后仅半个月,小莹便返回云南,不愿再回武汉。儿子起诉离婚后,张大庆认为方晴收费过高,且对促成婚姻的贡献有限,于是委托北京冠领(武汉)律师事务所维权,律所指派周凡律师代理此案。

经全面梳理案情,律师发现安排相亲、对接女方等核心服务均由婚介公司完成,方晴仅起到牵线搭桥的辅助作用。而婚介公司仅收费3.5万元,方晴个人收取5万元明显不合理。完成取证后,律师代理张大庆向方晴住所地的黄石市某区法院提起“不当得利纠纷”之诉。

庭审中,方晴辩称5万元服务费系张大庆自愿给付,并非不当得利。律师围绕中介合同履行情况、当地婚介服务收费标准及方晴作用有限等关键事实进行充分举证和辩论,强调服务费金额应与实际付出相匹配,否则将因违反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构成不当得利。

2026年4月,法院经审理,酌定方晴可适当收取2万元服务费,判决其限期返还张大庆不当得利款3万元。这一结果既尊重了婚介服务的合理对价,又遏制了借介绍对象索取高额费用的不当行为。(除冠领律师外,本文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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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许少清

审稿人: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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